读书随笔(四):再思法国大革命——《双城记》和《九三年》

疫情期间,我在重读雨果的《九三年》时,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了狄更斯的《双城记》。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季……

《双城记》的开场白可能是所有小说中最经典、最令人难忘的名言,它反映了当年欧洲人对法国大革命的期盼和恐惧,狂喜和震怒,亢奋和失措。今天看来,这段开场白犹如所罗门的箴言和智慧书,描述了人类所有时代,当然也包括我们今天这个时代。

法国雨果,英国狄更斯,两个伟大国家的两位伟大作家,作为同时代人,他们各自都写了一部以近代史上最重大事件之一——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惊心动魄的小说,而且叙述的故事几乎也是相同的时间点——紧张诡异的1792-93年的法国(和英国)。狄更斯的《双城记》出版于1859年,雨果的《九三年》出版于1874年,都在法国大革命(始于1789年)七十年之后。

这引起了我特殊的兴趣。之前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

于是在读完《九三年》后,我又重读了《双城记》。

我是在安徽皖南的部队军营里开始读狄更斯和雨果的。在四年艰苦的军营生活中,我将每天午睡两小时的时间用来阅读从团部图书馆借来的外国经典作品,因为那是唯一在没有电灯的营房中光线充足又无人打扰的时间。

三年前我弟弟从上海来温哥华参加我大女儿的婚礼,我抽空带他去UBC的校园走走。我们一到校园就拐进了UBC书店。我们两人都喜欢逛书店。

我一进门就发现展示桌上摆放着一本奇特的大书,原来这是一本纪念狄更斯诞生200周年的精致专辑。我爱不释手地翻看着,有些忘乎所以。弟弟在一旁看我这副全神贯注的模样,二话不说就把这本店里唯一的一本买了下来。

读狄更斯不需要理由,他是小说界的莎士比亚,这位英国伟大小说家对我一生的影响无以言喻。我向我孩子们推荐的第一本文学名著就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

雨果的《悲惨世界》对我的影响同样深刻,它直接影响了我信主的经历,也是我推荐给孩子们的第二部经典名著。

狄更斯和雨果,都是我的最爱,但在描述法国大革命这一里程碑事件中,在这一人类精神分道扬镳的巨大历史分水岭面前,他们的态度和认知究竟如何?他们两人究竟孰高孰低?在法国大革命二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可以从他们两人的作品中学到什么新的功课呢?

我尝试着从故事情节、场景象征和人物描写三方面来看看这两位文学大师是如何向我们传递他们对法国大革命的思考和看法的。

一. 故事情节

《双城记》是狄更斯小说中故事最为惊险紧凑、情节最为跌宕起伏的一部,堪比大仲马的《基督山恩仇记》。故事从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前夕)开始,描写了法国大革命(以下简称“大革命”)之前法国医生马内特在经历了18年巴士底监狱的铁窗生涯之后“复活”来到了伦敦,马内特医生的女儿露茜与法国贵族之后查尔斯·达奈尔在伦敦的爱情和婚姻,1792年大革命期间达奈尔前往法国出生入死的经历,最后英国律师西德尼·卡尔顿为了爱露西而自我献身、走上绞刑架的故事。

达奈尔是法国人,被诬告为间谍,却在伦敦法院被陪审团宣告无罪。他岳父也是法国人,在法国被诬陷,却为此坐牢十八年。当达奈尔返回法国后,被共和军逮捕,大革命法庭不经传统司法程序就判了他死刑。之后虽暂时获释,却再一次被暴民抓捕,再一次被判死刑,但他们最终都靠着英国银行家和律师的帮助甚至自我牺牲而被拯救,这样的情节安排十分耐人寻味。

虽然《双城记》对1775年之后英法两国政治现状的描述似乎并没有什么本质不同,但他笔下的主人公达奈尔在英法两国天壤之别的遭遇多少显示了这一点:英法两国保障私有财产和人权的不同司法体制,是导致法国出现大革命而英国不会出现的重要原因。

罗瑞代表台尔森银行对马内特医生的帮助使他得以”复活”,无私地向他女儿露茜及其丈夫达奈尔提供长期真诚的帮助,以及最终律师查尔斯卡尔顿因为对露茜的爱而甘愿替代达奈尔走上断头台的壮举,令人想起基督对世人的关爱,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赎罪的牺牲,这是《双城记》隐喻的基督信仰主题。

雨果《九三年》的故事情节同样引人入胜。小说通过大革命委员会特派员西莫尔丹督战共和军前线司令戈万,镇压保皇党将军朗格纳特率领农民军反对大革命的军事起义,气势恢宏地再现了1793年法国大革命惊心动魄的历史。

《九三年》反映了这样两方面的现实和思想冲突:一方面,朗格纳特老将军所代表的法国保守信仰历史传统与大革命“特派员”西莫尔丹和共和军司令戈万所代表的推翻一切传统信仰和历史的大革命思想形成了尖锐的冲突;另一方面,在大革命内部,铁面无私的西莫尔丹特派员与存有怜悯之心的共和军司令戈万也存在着对立,这种对立是大革命的反人性无情原则与人类良心的较量。小说最终的结局是,郎格纳特走出了牢狱,自由地生存下去,历史传统获得了胜利;而代表大革命未来的戈万却被革命判了死刑,人类良心被押上了断头台。当良心被杀之后,西莫尔丹也以自杀了结,无情的火焰也吞噬了无情。

两部小说的故事情节都体现了作者对大革命深层次的思考,都真实地描述了大革命对人类所造成的恐怖和毁灭性的灾难。相比较而言,《九三年》注重于对大革命内在矛盾和冲突的思考,反映了雨果对大革命的幻想与纠结、对人性的洞察和迷茫、对基督教信仰传统的执着与挣扎;而《双城记》则是狄更斯对法国大革命毫不留情的批判,并且暗示,法国大革命没有出路,人类唯有靠来自基督的拯救。

毫无疑问,狄更斯是从英国的角度、也就是从外部来看待法国大革命的。英国与法国在大革命前除了人文地理和历史上的不同之外,最重要的区别就是:英国是新教国家,建立起了以大宪章为基础、公共法为架构的君主立宪制;而法国则仍然是天主教传统君主制国家。而正是两国在信仰和法律精神上的这些基督教之外的中国人不容易区分的“细微”的信仰上的差别,使英法两国之后的历史走向几乎是南辕北辙。

两部小说的故事情节印证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在否定自己悠久的信仰道德和历史传统之后,法国剩下的只能是无休止的彼此争斗和自相残杀;而坚持古老传统信仰的英国却往往能够在人间暴政的黑暗中射出一线“复活”的曙光,咏唱一曲犹如基督在十字架上牺牲之爱的感人颂歌。

二. 场景象征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将大革命前夕的法国人心比喻为一个被紧箍着的“酒桶”,将法国比喻为一个酒馆;而将英国比喻为法院和银行——法治和拥有私有财产的人权的象征。

法国盛产红酒,但也因此成为其民心享乐和奢侈放荡的象征,法国人自命不凡地认为这是纵情浪漫。但在狄更斯看来,酒虽然暂时装在酒桶里,但一旦装着使人醉迷之酒的桶散架了,一切就都完了:

一个大酒桶的桶箍意外地散开,酒桶躺在酒馆门外的石头上,像核桃壳一样碎开了……附近的人都停止了工作和游荡,来抢酒喝。路上的石头原很粗糙,锋芒毕露,叫人以为是有意设计来弄瘸靠近它的生物的,此时却变成了一个个小酒洼……

狄更斯同时将法国社会比喻为巴黎郊外圣安托万街头一个混乱蹩脚、猩红肮脏的酒店。酒桶出了问题,整个街区和酒店都“醉”成一团:

酒是红酒;它染红了的是巴黎近郊圣安托万的一条窄街,也染红了很多双手,很多张脸,很多双赤足,很多双木屐。锯木柴的手在柴块上留下了红印;用酒喂过婴儿的妇女的额头也染上了她重新裹上的头巾的红印。贪婪的吮吸过酒桶板的人嘴角画上了道道,把他画成了老虎。有一个调皮的高个儿也变成了老虎。他那顶像个长口袋的脏睡帽只有小部分戴在头上,此时竟用手指蘸着和了泥的酒渣在墙上写了一个字:血。

狄更斯将酒象征为血——暗示法国大革命的血腥残暴。在狄更斯的眼中,法国人在信仰生活方面的随波逐流,精神层面的醉生梦死,社会道德的堕落放荡,使得街头充满着暴力和不公,人们心中充满着仇恨,就像一个勉强被紧箍着的酒桶一样,而这一切都预示着一个毁灭性风暴的来临:

他写的那东西在街面的石板上流淌并溅满居民身上的日子马上就要来了。

当1789年大革命来到时,狄更斯笔下更是惊悚霹雳,字字见血:

一千七百八十九年七月中旬圣安托万震天动地的脚步声通过了巴黎市街……德伐日酒店门前跌破了酒桶多年之后,那些脚步一旦染成红色是很难洗净的。

圣安托万执行他那可怕设想的时刻到了。他要把人当作街灯一样挂起来,表现自己能够成为什么样的人,能干出什么样的事。圣安托万的血液沸腾了,暴虐与铁腕统治的血溅洒出来,溅在要塞总监尸体横陈的市政厅台阶上,溅在德伐日太太的鞋底上——为了把尸体砍作几块,她曾用脚踩在尸体上……

黑色的气势汹汹的海涛,浪涛与浪涛间的破坏性的升腾与撞击,那撞击的深度那时还无法估量,其强力也还没有人知道。激烈地震荡着的毫不内疚的人的海洋,复仇的呼号,经过苦难的熔炉锻炼得僵硬的脸,在那脸上怜悯再也留不下痕迹…… 人潮的面孔上活跃着各种各样狰狞的和狂怒的表情……

这样的描述不仅具有历史的真实性,而且具有圣经先知的预言性。因为法国大革命后180年,在中国大陆又一次刮起了类似毁灭人类的血腥风暴——文化大革命,这场几乎摧毁中华民族的革命具有与法国大革命相同的特征。

相对于法国的酒馆、街头和监狱,狄更斯通过对英国“落后”、“繁琐”的法院以及“陈旧”、“古板”的银行的描述,反而令人深思地暗示了与法国不同的英国“古板”的法治传统和私有财产权所代表的个人权利才真正界定着人类文明,才有可能防止和避免类似大革命那样对人类的全面性毁灭。

狄更斯是这样描述伦敦法学会“大门旁”的台尔森银行的:

伦敦法学会大门旁的台尔森银行即使在一千七百八十年也已是个老式的地方。它很窄小,很阴暗,很丑陋,很不方便 …银行的股东们却以它的不方便为骄傲。他们甚至夸耀它的这些突出特点,他们说台尔森银行用不着宽敞,用不着光线,用不着花里胡哨,诺克公司可能需要,斯努克兄弟公司可能需要,可是台尔森公司,谢谢上帝!……

  若是有哪位董事的孩子打算改建台尔森银行,他就会被剥夺继承权。在这个问题上,台尔森银行倒是跟国家如出一辙。国家总是剥夺提出修改法律和习俗的儿子们的继承权,因为法律和风俗正是因为它们长期令人深恶痛绝而尤其可敬的。

  其结果便是台尔森银行的不方便反倒是它一种完美的成就。

台尔森银行就在法学院的大门旁,象征了私有财产与法律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狄更斯以其特有的幽默和讽刺口吻将老旧不变的台尔森银行所代表的英国传统,与酒桶爆裂红酒在街上四处流淌的圣安托万酒店的法国巴黎进行十分鲜明的对比。与充斥着豪华骄纵的贵族和满怀仇恨的平民的巴黎和圣安托万街头酒店相比,伦敦则是百年不变的银行和程序规则为王的法院的天下。

无独有偶,雨果在《九三年》中也描写了巴黎的一个“酒馆”,这就是著名的“孔雀街酒馆”,然而这却是罗伯斯庇尔、丹东和马拉这法国大革命的三巨头出入、密谋、彼此较量和谩骂的场所。

似乎是与狄更斯的象征性描写相呼应,雨果也在《九三年》中描写了一对象征,这就是以法国布列塔尼(法国的不列颠)肥沃的农地上矗立的古老的图尔格城堡象征法国悠久的传统信仰和历史,对决象征着大革命无情原则的“人类新发明”——断头台。

图尔格城堡是朗格纳特侯爵庄园内的城堡,他的侄孙戈万——现在的共和军司令就是在这个城堡长大的,而现在监督戈万的革命委员会特派员、当年的天主教教士西莫尔丹,也曾在这个城堡担任戈万的私人教师。无疑,图尔格古城堡代表着法国的信仰和历史传统。在这个城堡(传统)中,一方面是人类的信仰和文明——图格尔城堡内有一个珍藏欧洲基督教信仰文学艺术瑰宝《圣巴多罗买圣经》(后被三个孩子所毁)的图书馆;而另一方面,就像任何有人类居住的地方那样,城堡内也有着可怕的地窖监狱。

雨果对图尔格城堡的情感是矛盾和复杂的:

  在……沟壑里矗立着一个怪物,图尔格——石怪物与木怪物相互呼应……当人手触及木头或石头时,木头或石头就不再是木头或石头,而是摘取了人的某些东西。一座建筑代表一种理论,一部机器代表一种思想……

图尔格就是过去的必然结果,这个过去就是巴黎的巴士底狱、英国的伦敦塔、德国的施皮尔伯格狱、西班牙的埃斯科里亚尔宫、莫斯科的克里姆林宫、罗马的圣天使官。

而雨果对断头台的描写几乎也是古怪和冷漠的:

……东方开始发白。与此同时,在图尔格高原,富热尔森林上方,出现了一个令人吃惊、一动不动、连小鸟也感到陌生的怪物。

它是在夜间放在那里的。与其说它是建起来的,不如说它是竖起来的。远远看去,它是一些僵硬的直线,很像希伯来文字母或者属于古代谜语的埃及象形文字。

它引起的头一个念头就是它毫无用处。它竖立在开花的欧石南丛中,是做什么用的呢,人们打了一个寒战。这是由四根木桩搭成的一个台子。在台子的一端,直直地竖着两根高高的柱子,顶端由一根横梁相连。两根柱子中间悬着一个三角形的东西,它在清晨蓝天的衬托下显得发黑。台子的另一端有一个梯子。在柱子中间三角物的下方有一个像壁板的东西,它是由两块活动木板组成,拼在一起时就形成一个人颈粗细的圆洞。壁板的上半部可以在槽沟里滑动,或上升或下降。拼合成颈圈的这两个新月形木板现在是分开的。在悬着三角物的那两根柱子底端有一块可以摆动的木板,看上去像摇板。木板旁有一个长筐,在它前面,在台子的另一端,在两根柱子中间,有一个方筐。它漆成红色。所有这些东西都是木制的,只有三角物是铁的。人们可以感到它是由人制造的,因为它那么丑陋、平庸、渺小,但它体积庞大,大概是幽灵搬来的吧。

  这个奇形怪状的庞然大物就是断头台。

当古老城堡面对着可怕的断头台,雨果似乎也有着与古堡一样想要逃避却无法逃避的惊恐心理,对未来不知所措:

图尔格城堡面对可怕的断头台似乎有几分惊慌,好像是恐惧。石头的庞然大物既庄严又可耻,但是带三角物的那块木板更糟。衰亡中的天上权力与新生的人间权力都令人畏惧。罪恶的历史在观看伸张正义的历史。旧日的暴力在与今日的暴力作较量。

……它可憎而美丽,它已死去,但充满了令人畏惧的已逝世纪的晕眩,它正瞧着可怕的现在时刻的到来。昨日在今日面前颤抖;旧日的残忍面对并忍受着今日的恐怖……

图尔格凝聚了一千五百年的时间,中世纪、诸侯、采地、封建;断头台凝聚了一年,即九三年,而这一年在与一千五百年抗衡。

  图尔格代表君主制,断头台代表革命。

  这是悲剧性的对抗。

然而历史告诉我们,巴士底狱并不完全等同于英国的伦敦塔、莫斯科的克里姆林宫和罗马的圣天使官,巴士底已经不复存在,但伦敦塔依然矗立。历史的黑暗并不等同于黑暗就是全部历史。否定历史的断头台并没有给人类带来任何新的进步、创造和希望,却使人类文明的古老城堡遭致毁灭。

真正的悲剧是,一个本来有信仰的民族,一旦公开反对上帝就失去了灵魂和方向,就开始摧毁一切现有的秩序,从此一蹶不振。法国从一个曾经是欧洲最强大的国家持续堕落为今天一个二流国家,其原因要到大革命中去找。

雨果以及当时众多思想文学家,虽然看到了断头台所代表的人性之恶,却仍对大革命的结果抱有幻想,事实上这是对圣经对人类罪恶警告的不信,很大程度上也是历史上天主教腐败堕落的影响和结果,而这是真正的悲剧所在。无论雨果在人性方面有多么深刻的洞见,也不如狄更斯指出大革命对人类带来灾难性影响那样具有先知性。当然这种独特的英国式的远见,政治家埃德蒙伯克有比狄更斯更为精辟和全面的阐述。

三. 人物描写

《九三年》的人物描写极为生动,相当有深度,雨果将自己对大革命的思考都融入于人物描写和他们精彩的对话中。尤其是雨果对大革命领袖们的描述,十分精彩。这些发起史无前例的法国大革命的“革命家”在精神层面上并不比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所描写的那些吮吸街头石板地上流淌的红酒的贩夫走卒更好:

“至于你,罗伯斯比尔,你是温和派,但这也没有用。你擦脂抹粉,衣服笔挺,头发卷卷的,很是讲究,你洋洋得意,傲慢不驯,但你照样会在格雷夫广场被处死。就等将来被五马分尸了。”马拉说。

“你是科布伦茨亡命贵族的应声虫!”罗伯斯比尔咬着牙说。

丹东说:“六千年以来该隐就藏在仇恨里,就像癞蛤蟆藏在石头里一样。现在石头裂开,该隐跳到人间来了,这就是马拉。”

雨果的历史性描写使我想起了斯大林、布哈林和托洛斯基,想起了毛泽东、张国焘、高岗、刘少奇和林彪。

而雨果的文学天才在描写朗格纳特侯爵、戈万及西莫尔丹之间复杂、紧张而微妙的关系以及他们的思想交锋中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扣人心弦。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戈万是雨果心目中最理想的人物。戈万不仅年轻勇敢、足智多谋,而且充满崇高的理想和宽容怜悯之情,而这反而注定了他成为大革命的悲剧人物。在大革命的背景下,戈万成了一个内在自相矛盾的人物。

戈万是共和派,他相信绝对性……但在革命的绝对性之上,是人性的绝对性。

一旦他发现自己陷于这个无法调节的矛盾之后,他再也无法生存下去了。当戈万目睹大革命万恶不赦的敌人朗德纳克竟在图尔格城堡不惜牺牲自己性命拯救孩子的英雄举措之后,他重新发现了人性的善,发现了自己的良心,而这与他正在进行无情杀戮所必须服从的大革命原则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从魔鬼中走出了英雄;不止是英雄,是人;不止是灵魂,是心。朗特纳克的善良像霹雳一样击中了他!……难道,戈万将匍匐在无情的旧车辙中,而朗特纳克却将升入崇高去追逐奇遇?

朗德纳克的行为使戈万陷入了思想矛盾和良心不安的万丈深渊,他直到最终还是相信大革命的野蛮行径是达到大革命号称所要达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途径。戈万临刑前在牢中对他幼年的老师、判处他上断头台的特派员西莫尔丹说:

“(大革命)…在野蛮的脚手架(断头台)下,正在建立一座文明殿堂。”

而西莫尔丹的回答是:

“是的,从暂时现象中将诞生最后的结果。最后的结果就是权利与义务、平均化、消灭偏差,在万人万物之上是那条笔笔直直的线—-法律。尊崇绝对性的共和国。”

于是戈万被自己的良心送上了断头台,而无情原则最终也以自杀了结:

戈万来到断头台脚下。他登上木台……他像一个幻影,他从未如此俊美……戈万站在这里,崇高而安详。阳光裹着他,仿佛使他身披荣光。

  部队在抽泣,还有一阵叫喊声:“宽恕吧!宽恕吧!”……一位精兵指着断头台喊道:“能替代他吗?我来。”

  这时从塔顶传来一个声音,它阴森而显得简捷低沉,但是所有的人都能听见:“执行法律!”

  人们听出那斩钉截铁的语气。西穆尔丹开口了,军队打了个寒战……

  于是他高呼:“共和国万岁!”

  刽子手让他在摇板上躺平。他那可爱而高傲的头被卡进可耻的颈圈……

  与此同时传来另一个响声。一声枪响与铡刀声相呼应。当戈万的头滚进筐里时,西穆尔丹对自己胸前开了一枪。血从他嘴里流出,他倒下死了。

  于是后者的黑暗融于前者的光明之中….

而大革命的对象朗德纳克侯爵却在雨果笔下成为真正光彩照人的英雄。虽然雨果从大革命的角度对朗格纳特侯爵时有微词,但他却是一位真正性格刚毅、勇敢正直、有信仰、有责任感的古典豪侠。他在监狱中对戈万说:

“这里就有一位贵族,就是我。您好好看看他是个怪人,他相信天主,相信传统,相信家庭,相信祖宗,相信父辈的典范,相信忠诚与正直,他对君主尽忠尽责,他尊重古老的法律,他相信美德与正义,……您总不至于要求我高呼自由、平等、博爱吧?这里原先是我家里的一间房,从前爵爷们将乡巴佬关在这里,现在却是乡巴佬将爵爷关在这里。这种幼稚无聊的事就叫作革命……

“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做事轻率,革命像是荡妇……

“当初要是把伏尔泰吊死,送卢梭去服苦役,那么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呵!文人是多大的祸害!”

代表大革命前途的年轻将军戈万走上了断头台,代表大革命精神的西莫尔丹自杀身亡,而代表法国传统信仰和历史的朗格纳特侯爵却奔向了自由。显然,雨果对大革命的态度是困惑彷徨的,而他的描述却是意味深长的。

与《九三年》的主人公所拥有的显赫地位相比,《双城记》光彩照人的主人公都是平民,无论是普通银行职员罗瑞还是不知名甚至有些“颓废”的律师卡尔顿,然而他们却是真正执着敬业、具有奉献精神、挺身而出、创造奇迹的英雄。

台尔森银行职员罗瑞,他的一生都在帮助遭难的马奈特医生全家,他奔赴法国拯救马奈特医生使他“复活”。之后他又在大革命的危难期间再度奔赴法国,在处理紧急危险的银行资产的同时,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全力以赴再一次将达奈尔和露茜夫妇从生命的险境中拯救出来。他从未将自己的英雄行为拔高到人类、人性和国家的高度,总是低调地强调这不过是他的“业务”:

“在我的业务生涯中我曾换过许多客户……我没有感情,我只是一部机器。”

然而这部“机器”的“业务”却往往是以极大的热情和勇气拯救和保护生命财产。当卡尔顿与罗瑞冒着生命危险商讨如何拯救达奈尔和露茜时,罗瑞丝毫没有“机器”的样子:

“……你是可以救他们的。”

  “愿上天保佑我真能办到,卡尔顿!可是我怎么能救他们呢?”

  “我来告诉你吧。这得要靠你了,你是最可靠的人。……你知道对断头台的牺牲品表示哀悼或是同情是杀头的罪名。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我听得很认真,也很相信你的话。”

  “你有钱,只要可以安排离开就能雇到交通工具。要以最快速度去海边。你已经做了准备要回英格兰几天。明天一大早把马车准备好,下午两点钟出发。”

  “一定做好准备。”

  “你心胸高贵,我不是说过你是最可靠的人么?”

我们从卡尔顿对罗瑞的盛赞可以悟出,英国的力量不仅来自以法律为基础的工商业体制,更来自以基督教信仰为源泉的绅士文化的人性魅力。

《双城记》最光彩照人的人物自然非律师西德尼·卡尔顿莫属。小说的高潮无疑是卡尔顿最后为了爱而做出惊人可怕但却高贵勇敢的牺牲。这几乎是《基督山恩仇记》反其道而行之的翻版:貌似达奈尔的卡尔顿潜入监狱,救出死囚犯达奈尔,自己替代他走上断头台,纯粹出于对露茜的爱。当然,这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牺牲的爱。

在卡尔顿上断头台之前,卡尔顿与一位与他一同上断头台的姑娘有这样一段对话:

“你认为,”那一双无怨无尤、受得起委屈的眼睛噙满了泪水,嘴唇颤抖着张得略大了些,“我在一个更好的世界里等她,我相信在那儿你和我都会受到慈祥的关注。那时你认为我会感到等得太久么?”

  “不可能。那儿没有时间,也没有烦恼。”

  “你给了我很多安慰!我太无知了。我现在是不是该跟你吻别了?时间到了么?”

  “到了。”

  她吻吻他的嘴唇,他也吻吻她的嘴唇,两人彼此郑重地祝福。他松了手,那消瘦的手没有颤抖。在那无怨无尤的脸上只有甜蜜的光明的坚韧,没有别的。她在他前面一个——她去了……

  “主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着;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卡尔顿与姑娘在上断头台之前的对话不是对地狱的恐惧,而是对天堂的期盼。毋庸置疑,卡尔顿的勇气来自基督的爱。如果说雨果的英雄人物戈万在临死前仍然陷在对人性罪恶困惑和纠结的泥潭中无法解脱出来的话,那么狄更斯的英雄卡尔顿在上断头台时早已脱离了罪恶人性的束缚而在基督爱的天国展翅飞翔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雨果的大革命在断头台上杀出来的“新世界”,依然是魔鬼掌控的世界,是世俗之城,即魔鬼之城;而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已进入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一个上帝的世界,那是上帝之城。

也许这是狄更斯以《双城记》为其作品标题的真正含义!

奥古斯丁对“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的定义和解析

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是基督教历史上最重要的神学著作之一,它从罗马城于主后410年被洗劫谈起,全面阐述了相对于能毁坏的“世俗之城”(罗马),那不能毁坏的“上帝之城”的神圣(圣经)来源、历史走向、在基督徒生活中的意义和目的、以及其在历史最终结局中的作用。

为区分“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奥古斯丁从七个方面进行了界定和说明。

一. “上帝之城”来自《圣经》的神圣源头:

诗篇87篇:3. 神的城啊,有荣耀的事乃指着你说的。

诗篇48篇:1 耶和华本为大!在我们神的城中,在他的圣山上,该受大赞美。2  锡安山-大君王的城,在北面居高华美,为全地所喜悦。8 我们在万军之耶和华的城中——就是我们神的城中-所看见的,正如我们所听见的。神必坚立这城,直到永远。

二. “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区分不是空间和地理性的,而是指两个有着不同终极目标的人类群体:“世俗之城”由顺从肉体的人组成;“上帝之城”是由顺从圣灵的人组成;

三. “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还可以这两个群体所爱对象的不同来区别,两种不同的爱创建了这两座不同的城:爱自己以至轻视上帝的人组成了“世俗之城”;爱上帝以至轻看自己的人组成了“上帝之城”。

四. 虽然“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泾渭分明,但是两城的历史发展却自始自终混合在一起,直到通过最后审判才最终被分开,犹如麦子和稗子,犹如山羊和绵羊。

五. 教会只是”上帝之城“的象征,并非”上帝之城“本身。事实上,在教会中有些人毫不犹豫地与我们的敌人一起反对上帝;而在教会之外的敌人之中也有些人是潜在的”上帝之城“的居民。教会优于世俗国家,但教会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凌驾于国家至上。

六. ”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区别并不意味着基督徒精神和肉体的分离和对立,而是指基督徒是以上帝的准则(上帝的旨意、天国的法律、圣灵的引导——”上帝之城“)还是以肉体的世俗罪性(世俗之城)来指导今生的生活。

七. 所谓顺从肉体的”世俗之城“的生活,并不是指世俗物质生活,而是指在灵里背离上帝、仍然活在罪中的生活;所谓顺从圣灵的”上帝之城“的生活也不是指人的属灵生活,而是指顺从上帝的圣灵而活出不受罪性辖制的世俗生活。

换言之,保罗所说我们是“圣灵的殿”指的是我们这个属地的身体和生命,而不是虚幻的、与我们身体和生命相分离的另一个“属灵”身体和生命。

也就是说,我们是两个城(两个国度)的公民,我们具有双重身份,我们需要履行两个国家的义务和责任,而不是从一个国家逃到另一个国家。

奥古斯丁还特别指出,“上帝之城”在世俗生活中所能彰显的最合理最完善的状态,或“上帝之城”在世间所应有的最重要的特点:

“上帝之城”在“世俗之城”的客居是这样的:她汇集来自各国、说各种语言的民组成一个天路客(走天路历程的基督徒)社会,在这个社会(国家)中,人们保留他们各自不同的传统习俗,保持他们的法律制度以保证世俗的和平,但首先要确保这些法律不会阻碍我们敬拜独一至高的上帝。

“上帝之城”引导着世俗和平走向属天和平,而只有这样才配称得上真正的和平。这种和平是完全有序与和谐的,是在上帝中喜乐,在信仰中有上帝的同在。

当我们达到这种和平时,我们的生活不再是可朽坏的,而是完善、有活力的。罪性的身体不再压抑灵魂,每个圣灵的殿和各个肢体都服从基督的灵。

”上帝之城“客居在世时,人们通过信心拥有和平,凭着信心公义地生活,并行出以和平为目的的善行。这些行为或者是为了爱上帝,或者是为了爱邻舍,因为这座城的生活不可避免的是社会性的。

读书随笔(三)《白鲸》:人的毁灭与神的拯救

疫情期间重读了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著名的长篇小说《白鲸》。

这是一部关于大海的小说,一部探寻人类生存和目的的小说,在属灵的意义上,这是一部人的意志与上帝的创造、人罪性的毁灭与神恩典的拯救这一永恒主题的史诗性作品。

《白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无所事事名叫以实玛利(第一人称主人公)的美国人在麻萨诸塞新贝德福港邂逅了一位来自南太平洋岛的食人藩异教徒、古怪彪悍的捕鲸标枪手魁魁格。他们一起上了一艘由亚哈船长和大副斯达巴克指挥环游全球的捕鲸船。这艘船穿越了大西洋和印度洋,最后在太平洋海面上与所追逐的目标大白鲸相遇。在经过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海上搏击之后,终于船毁人亡,捕鲸船与船上所有船员与大白鲸同归于尽,只有以实玛利一人得救。

小说所描述的恢弘壮丽又深邃莫测的海洋,近距离观察到的横空出世硕大无比的大白鲸,亚哈船长那冰山般坚毅又火山般暴烈的性格意志,在在令读者惊心动魄,难以忘怀。

虽然不同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人灵魂深处的精雕细琢鞭辟入里的描述,《白鲸》这部情节并不复杂、对人性的探讨和描述似乎有些漫不经心的小说,却在文学思想界引起了与陀翁作品相近的重视,而且评论界往往意见迥异。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裴廓德号”最终的船毁人亡?是亚哈船长的一意孤行?还是商业利益的驱使?是无情的大海?还是神秘超凡的大白鲸?作者的真正意图究竟是什么?

我四十年前读这部小说时,也陷入过类似在大海深处般迷茫的沉思。

主流文学评论界(也是大陆文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小说所描述的海上捕鲸历险航程,表现了亚哈船长这位被白鲸咬掉一条腿的捕鲸英雄所代表的人类征服自然的顽强意志,虽然在大自然伟岸无比的力量面前人类的挑战似乎最终以失败告终,使得这一努力多少显得有些可悲。纵使他们也意识到亚哈船长为了达到个人对白鲸复仇的目的而不惜以欺诈、利诱和恐吓手段事实上“绑架”了全船水手,使他们除一人之外最后全部葬身大海,这未免有些“莫名其妙”和不道德,但他们还是认为,虽有瑕疵,但这毕竟是一种一往无前、人定胜天、代表人类走向的英雄气概。

无神论世界还能有其它什么更好的解释呢?

但我今天重读此书,却恍若隔世,好像当年的我是一个看图识字的孩童读莎士比亚那样幼稚无知,毫无头绪。这本书在我面前成了一本全新的书。在圣经的光照下,我似乎一下子真正看懂了这部作品。

小说中处处充满着的圣经隐喻、福音光照和神学思考,充满了对人类罪性的预言性警告,对人性似乎强大光鲜的外表之下软弱无助甚至变态疯狂自甘堕落有着令人回味的深刻描述。

小说的宗旨是宇宙性的,也是圣经性的——人类无法摆脱自己被罪性捆绑的困境。这种困境导致我们的“自由意志”总是被罪性所驱使而导致毁灭性的结果。真正导致“裴廓德号”捕鲸船沉没于大海的原因正是船员们所追随和崇拜的亚哈船长以人为本、向上帝所创造的秩序挑战的复仇意志,这就是人的罪性。这一罪性不仅是亚哈船长的,也是每一个追随他的船员所拥有的,正如俗话所说,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一. 代表坚信人定胜天的人类意志的亚哈船长

亚哈船长是一位意志坚定、经验丰富但却一意孤行、性情暴戾的水手。他因在一次捕鲸时被大白鲸咬掉一条腿而一心将复仇作为其人生的目标。他这样对自己说:

“世间万事中,没有什么是困难得叫人所达不到的。只要你不怕付出代价。我愿意像一根火柴,去点燃我的目标。哪怕它是火药,我也在所不惜。即使是牺牲自己,我也会照亮什么,我敢于这样做。我有这个决心。”

“斯达巴克他们一定觉着我是疯了,他们会觉着我是恶魔,会带着他们走向末路。他们甚至预言我会被断掉四肢。虽然我已经失去了一条腿,但我不会再失去剩下的肢体,不仅如此,我还要用它们去割断断言我会失去其他肢体家伙的肢体”……

亚哈因为自己失去了一条腿而因此将对白鲸的复仇意志演变为一种狂热的宗教。他被自己消灭白鲸的意念迷住了,他的头脑里充满疯狂的报复念头,几乎成了病态。

在他看来,大白鲸“莫比·迪克”不仅仅是他肉体上的敌人,而且是他精神上的敌人,他的一切,现在是靠着消灭莫比·迪克的信念维持着。他把莫比·迪克看成是一切恶行的化身,他把他的对世间的一切憎恶都集中在它的身上。

  “他自己已经是一个正义、良心和真理的化身了,他要代表一切与邪恶对立的势力,同这白色的魔鬼斗争到底。”

即使是遍体鳞伤,即使是命归大海,他也在所不惜。寻求决战的痛苦折磨得亚哈船长死去活来。在他看来,自己的余生只是为这场决战准备的。为了实现这一复仇征服的“理想”,亚哈不惜毁灭自身所生存的自然。他几乎疯狂地向大白鲸挑战:

“出来吧,你这家伙,我向你致意,让我们接着战斗。只要你存在,我就会向你进攻,毫不犹豫,我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我会越过峡谷,穿过丛山,涉过急流,向你进击。等着我吧,你这家伙!”

亚哈船长这种几乎歇斯底里的狂人精神、这种无法自拔的仇恨,是怀疑和藐视上帝最后导致无神论狂潮泛滥之下人类精神的写照。这种人类精神的根源由亚哈自己一语道破。

当船上的老铁匠为亚哈船长的枪钩淬火时,亚哈船长问:

“魁魁格,塔斯蒂哥,大个子,你们愿不愿意用自己的血来给我的枪钩淬火呢?”

“当然愿意,船长。”

亚哈船长用枪钩在这三人身上扎了三枪,于是,亚哈船长的枪钩便用血淬了火。

“我不是奉上天之名,而是奉魔鬼之名为你洗礼。”

亚哈船长对着自己的武器说道。

当一个人不顺从上帝,他其实已经属于魔鬼,而魔鬼就是死神。

“他不是比勒达,他也不是法勒,他是亚哈,古代的以色列王亚哈,居高临下的君王!”

“他还是十恶不赦的人,他被杀以后,狗都去舔他的血了!”

虽然也许我们也可以看出一丝端倪:亚哈船长这种尼采似的咆哮、弗洛伊德的自恋、希特勒的狂妄,不就是人类自以为义的理想高潮吗?这种高潮的结果只能促使自己走向毁灭。从雅各宾党、纳粹、法西斯直到共产主义,不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吗?但如果囿于无神论的意识世界中,我们如何能超越并看见这一点呢?

无论是性情暴戾的亚哈船长还是沉着机智的大副斯达巴克,无论是捕鲸生手以实玛利还是身手非凡的异教徒捕鲸好手奎魁格,他们似乎都是为了生存和利益而将自己的生命与其他人的生命绑在了一起,去达到他们共同的目标,这似乎是唯物主义世界人类唯一的宿命,天然的丛林生存法则。

然而,他们的一切努力最终使他们走向彻底的灭亡。

这也是当年我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的困境:我虽然对小说所描写的历险生活感兴趣,我也关注人生、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但我更关注为什么人们总是会走向看来可以避免的深渊?而对于这个问题,无神论是一个毫无答案的死胡同。

二. 代表人类理性、智慧和宗教的斯达巴克

大副斯达巴克是船上唯一一个真正明白“裴廓德号”所面临的危机、并有能力阻止这走向毁灭性死亡航程的人。

“看来这次航行将是一次不祥的经历,就是这群没有人样的异教徒,这次航行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他们毫无教养地吵闹,幻想着捉到白鲸并获得西班牙金币。他们根本不会知道那金币只是亚哈船长的一个诱饵而已。亢奋的船头引着‘裴廓德号’向大海里猛冲,而他们的船长却把自己阴郁地关在船舱里。”

  “安静些吧,狂乱的人们,仔细地想一想,找回你们的理智吧,难道你们没有感到生命已经受到了威胁吗?我并不怕,但我为我们的生命担忧。”

为此,他甚至一度考虑要杀了亚哈船长,以阻止他危及全船安危的疯狂的死亡追逐:

  “与其说是告诉他我们离莫比·迪克和死亡更近了,还不如用这手里的枪把这狂魔干掉,因为,即使这狂魔不用枪干掉我和全船所有的水手的话,他也会很快地把我们带到另一只狂魔,也就是莫比·迪克的身边去。对于我们来说,或者死在他的枪下,或者死在白鲸的魔力下,这两个结果无疑是一样的。”

“如果真的那样,这狂魔简直就是一个故意杀人犯了,因为是他以自己的专横和无礼来威逼着全船三十多个无辜的人,他要这三十多个人与他一起同归于尽。”

斯巴达克非常清楚所面临的危险。然而他表面上坚毅沉着,善于思考,也似乎是一位熟读圣经的基督徒,明白事理,但最终却因为顾虑重重,实际上是胆怯懦弱,而在关键时刻优柔寡断,葬送了自己也葬送了一船人的性命。船上其他信或不信者和异教徒水手则始终盲目地跟随和崇拜带他们走向死亡的船长。斯达巴克不站出来说明真相,只在心里做“属灵的挣扎”,于是悲剧就注定了,就像很多人类悲剧那样。

亚哈船长深知这一点,而他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他最后与白鲸莫比迪克同归于尽之前,他甚至还不忘羞辱对他忠心耿耿的大副斯达巴克。他在大海的怒涛中对同样面临着即将船毁人亡的斯达巴克狂乱地叫道:

“就让他像一个女人那样死去吧”。

作为船上最明智最有能力的斯达巴克,最终却落得个如此下场,这大概也是作者的叹息吧。顺便提一下,今天举世闻名的星巴克咖啡店一名就是出自这个“像女人那样死去吧”的斯达巴克。

亚哈船长这种刚愎自用、老谋深算、怪癖狡诈、蛮横暴虐的个性让我想起了毛泽东。而大副斯达巴克的秉性、心理和他所做出的决定以及他与亚哈船长特殊微妙的关系,则让我想起了周恩来和刘少奇。

三. 代表人类本性、属肉体的存在主义者以实玛利

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以实玛利是个穷愁落魄、举目无亲、生活中处处碰壁的人。这是小说中以实玛利的开场自白:

很多年以前,那时我的钱包瘪瘪的,陆地上看来没什么好混得了,干脆下海吧,去到我们这个世界上占绝对面积的大海里逛逛吧!

这已是我惟一的去处了。

每当我心烦气躁、肝火直升脑门时;每当我心忧绪乱、眼前一片11月的愁云惨雾时;每当我身不由己,跟着不相干的送葬队伍走向墓地时;每当我忍无可忍,马上就要在街上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横冲直撞时,我都得赶紧去出海!

只有出海可以阻止我对自己举起枪!

以实玛利对人生的这种物质主义和存在主义心态使他很“倒霉”,在他还没找到上船的途径之前就处处撞见死亡的阴影。他不得不与令人毛骨悚然的、从南洋来贩卖人头骷髅的食人族异教徒同睡一张床过夜。最终,他与这个可怕的名叫魁魁格的异教徒一同上了亚哈船长的捕鲸船,踏上了奔向死亡的航程。这是人生没有属灵方向、没有上帝引导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

虽然如此,以实马利却有着特殊的神秘经历。

当自称文明人和“基督徒”的以实玛利和异教徒魁魁格签约成为亚哈船长捕鲸船上的捕鲸手之后不久,在靠近码头的地方,他们遇见了一位举止古怪、身份不明的“疯子”,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段对话:

“哈,船友,你们当上那只船的水手啦?”

就在我和魁魁格离开“裴廓德号”,走上码头时,有人突然这样问了我们一句。

我停下脚步,注意地看了一下这个人:他穿得很脏,一手指着“裴廓德号”的方向。

“是不是,当上了那只船的水手?

“你说的是‘裴廓德号’吗?”

“是的,就是那条船。”

“没错,刚签了约。”

“把灵魂也押上了吧?”

“什么?”

“啊对,也许你们没有灵魂!不要紧,就我所知,很多人都没有灵魂。这里再一次地祝他们一帆风顺吧!灵魂,就是一辆马车的第五个轮子啊!”

……

“你在说些什么啊?我的船友!”

“不过,我还想问一问,你的尊姓大名?”

“以利亚。”

以利亚是圣经中以色列王国分裂之后北国的一位先知。这位“疯子”以利亚的名分出现在小说将要详尽描述的生死航旅开始之前,他的“预言”对整个故事结果的走向是不言而喻的。但对于当年无神论者的我而言,对此既摸不着头脑又不屑一顾,与以实玛利一样,真将以利亚当疯子了。于是我的解读与很多无神论读者和评论家一样,阉割了这本书的真正主题,最终误读了这部神学蕴意深刻的作品。

事实上,对于以利亚、以实玛利、亚哈这些人名,如果我们不读《圣经》,我们就完全不明白作者的用意,更不明白作者因此要向读者阐述的深刻的人生属灵意义。小说中的“怪人”以利亚向以实玛利所提出的灵魂问题,让我联想到圣经中先知以利亚受上帝差遣向背逆上帝的亚哈王提出的警告,同时也向那些盲目跟随亚哈王的“假先知”和拜偶像的以色列民提出的挑战一样。

虽然以实玛利庸庸碌碌,除了叙述小说故事之外似乎是整个故事中最无足轻重的人物。但不仅以实玛利与以利亚的邂逅十分重要,而且在小说开始和结束时以实玛利的两个重要经历,更是全书宗旨的点睛之笔。

一是他出海之前那个礼拜天在教会的礼拜经历。小说似乎漫不经心但却提纲挈领、令人惊讶地完整记载和描述了水手神父(牧师)梅普尔关于圣经《约拿书》的整篇主日讲道。二是以实玛利最终在死亡的大海中得救。前者隐喻着上帝对人生的掌管、警告和引领,后者意味着上帝恩典的拣选和预定的救赎。

四. 教会的礼拜——上帝与生死的思考

新贝德福有个捕鲸者的教堂,将要扬帆远航的捕鲸者们在礼拜天的时候都要到这个教堂来,我也不例外。

就在以实玛利与魁魁格遇见以利亚之前的那个礼拜天,他们去教会参加了主日礼拜。首先,这反映了美国在各个层面都是一个以基督教信仰为精神基石的国家。其次,这绝非是小说中一个文化应景似的叙述,就像那些无神论评论家认为和完全忽略的那样,也绝非是无关宏旨孤立的或走过场的一章,相反,这是小说中浓彩重抹、揭示小说关注人类灵魂这个宗旨的重要篇章。

当以实马利走进教堂,看到教会讲坛两侧墙上众多的名牌石碑,发现那都是在大海上亡故的水手,他不禁感叹起来,思绪万千:

“死,噢 ……六千年前就死了的亚当却还活跃在人们的言语之中;所有的这一切、围绕死亡的这一切并非毫无意义。对于死亡的疑惧,竞是人类希望的源泉之一。是啊,以实玛利,你的命运也许和他们如出一辙啊!

……

生死之念也许你我都有些误会,现世中被称为我的影子的我,才是我的本体,我的身躯只是我本体的臭皮囊,如果谁要我的身躯,那好,拿走吧,有没有它无所谓!不要像水中的牡蛎看太阳,误以为混水就是稀薄的空气,灵魂与躯体的孰真孰伪需要你理性不断地关照。

虽然以实马利是个无聊厌世自暴自弃的水手,但是当他面临海上生死人生之际进入教会之时,他看到了死亡,想到了灵魂;当他想到灵魂之时,他也想到了上帝:

讲坛上面的墙上,石碑之间还有一副大大的油画,画上一艘大船正迎风破浪、奋勇向前,乌云之间斜射下一缕神秘的阳光,飞溅的泡沫之上显现出一张天使的脸来。

天使的脸使惊风险浪中的大船笼在了温馨的关怀之中。

“多么壮丽的船啊!”天使这样感叹道。

“你快冲吧、起航吧,太阳就要出来了,云开雾散的时刻就在眼前!”

这讲坛此时仿佛成了大船的舵位,上面站着的是威严的船长。前伸的嵌板仿佛扁平的船头,而那本放在斜板上的《圣经》,恰似战舰舰首的铁嘴。讲坛是人间的领导者,人世间的风雨首先被它发现,它永远面对涛天的巨浪和莫测的深渊,将上帝考验人们的造化化解成抚慰人的和风丽日。

世界就是一只大船,航程没有终点;讲坛便是船头的舵手,永远引着大船向前。

这就是《白鲸》对这个人类在死亡的大海中生存和航行故事所提出的属灵预告,是对以亚哈船长为代表的人类自以为义的理想发出的预言性警告:如果世界这艘“大船”,没有《圣经》作为船头,没有上帝作为向导,死亡就会如大西洋和太平洋上的巨浪那样轻而易举地吞没它。

以实玛利登上的“裴廓德号”的经历正是如此……

“裴廓德号”是一条高贵的船,也是一条忧郁的船,世间万物,凡高贵者似乎都有些忧郁的品质。

啊,年轻人,你们可要牢记啊,人类的伟大是常与人类的病态相伴相生的,你们可要警惕!

在这艘“高贵”却“忧郁”的大船的舵位上,站着一位威严的灵魂的船长——梅普尔神父。他的前面放着一本《圣经》,恰似战舰舰首的铁嘴。而在这座讲坛上,梅普尔神父振聋发聩的布道就成了小说的灵魂。

五. 《约拿书》:“人造船可以带他到一个只有船长而没有上帝的地方。”

在我所读过的所有西方经典作品中,我不记得有哪一部世俗小说曾以整章篇幅详细并完整描述一次普通主日崇拜的细节和整篇讲道的内容,我也不曾料到这个看似与小说故事情节完全无关的主日证道竟如此生动、富有活力,是我听到和读到的关于《约拿书》最好的讲道之一。

而这对一个无神论者来讲,是完全不可思议、不能理喻的。这也是我四十年前“看图识字”没看懂的原因。无神论观念很多时候会使一个人成为瞎子。

梅普尔神父庄严地朗诵圣诗,那音调稳重而飘逸,像一艘在迷雾中航行的船上的钟声:

“巨鲸的恐怖,笼罩在我心中,神秘的光泽普照万顷波涛,

我于其间升腾,又于其间坠落。

地狱之门洞开,那里面是痛苦的海!

何人能助我自拔,不要让我陷入绝望的深渊?

在无望的绝望中,当我信心丧失殆尽时,

我呼吁我主,他俯耳倾听之际,巨鲸从我身旁掠过。

主啊,你救世救难的面容,放射着光华与永恒。”

这就是不可思议的圣经所记载的关于约拿被鲸鱼吞吃的故事。梅普尔神父说:

约拿抗命不遵、逃避责任、藐视上帝,他以为人所造的船可以带他到没有上帝的地方,只有船长而没有上帝。

这是对亚哈船长执意冒着死亡的风险一意孤行地追逐莫比迪克一针见血的属灵揭示,那就是:只有船长而没有上帝!这是整个《白鲸》故事的重点。这也可以从作者自己的话中看出这一点。当作者赫尔曼·梅尔维尔完成这部小说之后写信给他的好友,在信中称他刚写完的这本书是一部关于“魔鬼的作品”。

梅普尔神父讲解《约拿书》的主日证道本身就是一部精彩的小说:

约拿想远走他乡,躲开他的上帝!这个神色慌张的家伙,把帽子拉得低低的,在码头上贼眉鼠眼地游荡。他自知有罪,感到周围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

如果当时有警察的话,早就把他抓住了,等不到他踏上任何一艘船!因为他太可疑了,没有行李,没有送行者,一副左躲右闪的下作样儿!

……约拿有一种预感,大鲸鱼把他吞进肚子里以后,就是这种感觉。

昏暗的挂灯,在约拿的舱房的墙壁上摇来摇去。船上的货越装越多,船身向码头的倾斜越来越厉害了。约拿躺在床上,不安地注意着船身的倾斜和挂灯的摇摆。他虽然上了船,可心绪无论如何也平稳不下来。

“噢,我的天哪,我的良心也挂起来啦!摇过来又晃过来,恶心、要吐……”

作者在这里以约拿与将要出现的主人公亚哈船长在做比较,他们都将与鲸鱼相遇,但是他们的态度成为他们得救还是沉沦的标尺。作者从圣经的角度思考人类的自我意志与上帝永恒不变旨意之间的关系。

潮水涌了上来,起锚解缆,船离开了那冷冷清清的码头,斜着身子,无声地驶进了大海。

这是有史以来记载的第一艘走私船!走私的东西就是约拿!

暴风雨突然来了!大海不愿运载这邪恶的货物,它用力抖着身子,要把约拿抖下去!

……

一丝月光,从险恶的天空中投下来,吓得约拿好像看见了末日的来临。他不同异常的慌张绝望又引起了水手们的注意,无疑他是个亡命之徒!

他们抽签来决定这场天灾的祸首,真是天意,掷出来的签正是约拿!

罪魁祸首原来就是他!真相大白以后,大家围住了约拿,纷纷质问…… 水手们的质问吓破了约拿的胆,他回答了他们提出来的所有问题,还回答了他们没有提的问题。他的不打自招是上帝对他的惩罚!

可是风暴更强烈了,船覆人亡的危险更近了。水手们把约拿抬了起来,抛进了大海…… 约拿被扔进海里,只是在水面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涡流,马上就踪迹皆无了。

水手们不知道,约拿已经掉进了一张大张的嘴里,那张嘴已经在那等了很久了!那是一条巨鲸!巨鲸的牙齿像白色的栅栏,一下就把约拿关了进去。

约拿知道,这种十分可怕的惩罚是公正的。他没有痛哭流涕地直接向上帝祷告,他只是在心中默默地将自己的一切交给了上帝。

船友们,这才是真心实意的忏悔,而不是急功近利地要求救命。你如果问约拿这样做上帝以为如何?那么只要看一看最后的结果就清楚了。

他不仅被从巨鲸的肚子里救了出来,还从海里被救了出来。

“我在这里讲约拿的故事,并不是让你们重蹈他犯罪的覆辙,而是要你们学他忏悔的榜样。不能犯罪!犯了罪以后也必须像约拿那样忏悔!”

这就是《白鲸》这个人类故事的属灵主题。

六. “拉吉号”——上帝预定的拣选和拯救的恩典

重读《白鲸》我惊奇地发现,这部被称为捕鲸航海的百科小说事实上更是一部充满圣经神学隐喻的小说:大白鲸象征上帝的创造和秩序,大海象征上帝的惩罚和死亡,海上航行的船只象征拯救,亚哈船长与大白鲸的较量令人联想起圣经中亚哈王与上帝和先知以利亚的较量,莫比迪克与约拿鲸鱼的对比……

这是一部关于大海的著作,我们可以从作者对大海的描述看出作者神学思考的深度:

可是人类却永远不可能把海洋彻底征服,也不可能让它在陆地面前俯首称臣,不管他们的力量发展到多大,技术发展到多先进。海洋对于人类来讲,总是未知的,虽然哥伦布从那么早就环游了地球,但是海洋却永远也不会向人类低下头来。

海洋虽然没有对第一个环游地球的哥伦布施以暴行,没有让他永远地留在海洋之中,而是放他返回了他的故乡葡萄牙。但是,它的残暴的内心并没有改变和减弱,它一直把对人类的仇视埋在心里,把人类企图征服海洋的雄心击得粉碎,把企图征服海洋的人击得粉碎。迄今为止,无数的灾难已经降临到了雄心勃勃冲向海洋的人的身上,而且这悲剧还在不断地上演着。

但是,人类却丝毫没有从中体会到什么,对海洋依旧很是慢怠,不给予起码的礼遇,更别说是尊敬。

对于本性阴险的海洋来讲,人类的这种态度无疑是对它的挑衅,所招致的也无疑是毁灭。也许,这海洋真的就是《圣经》中记载的洪水,至今还没有退去,还占据着世界三分之二的领地……

以实玛利最后在海上得救至少令我们联想起两处圣经:就在以实玛利将要被大海的漩涡卷入海底的一刹那,漂过来标枪手魁魁格在船上为自己准备的那口“棺材”,被他抓住,使他没有丧生,这使我们联想起耶稣的死亡和埋葬是我们得救的前提;随后,一艘名叫“拉结号”的船经过,将他救起。这让我们联想到上帝之子降生在埋葬拉结的伯利恒,为的是寻找失丧的人。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属于死亡,都在为死亡唱着挽歌。

第二天,恰恰是在“裴廓德号”沉没的那个时辰,一条船驶了过来,捞起了我。

那正是我们先前碰到过的“拉吉号”,船长正在为寻找丢失的孩子们而到处东奔西闯。他们没能找到他们的孩子,但是却找到了我——另一个失去了依靠的孤儿。

就这样,我侥幸逃脱了灾难,回来给你们讲述这个悲壮的故事。

“拉吉号”几天前曾与“裴廓德号”相遇,船长的儿子因为与大白鲸相遇而在海上失踪,他伤心地在大海上寻找,并请求亚哈船长相助,被亚哈船长无情地拒绝了。

在圣经中,拉结是旧约预表基督的约瑟和弟弟便雅悯的母亲,他因生产便雅悯而死,被埋葬在伯利恒——耶稣的出生地(创35:19)。

《马太福音》(2:18)叙述耶稣在伯利恒出生时希律王为要杀死耶稣而屠杀了伯利恒境内外所有两岁以下的幼童时,引用了《耶利米书》(31:15)的话:“在拉玛听见号咷痛哭的声音,是拉结哭她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

这一切都指向上帝在基督里拣选的恩典,无论人生处于何种光景,即使像以实玛利这样一无所是、一无所有的人、一个婢女的“私生子”、一个“弃儿”,只要出于上帝,拯救的恩典也会临到,拯救他脱离死亡,这不是出于人的功绩和意志,而是纯粹出于上帝的拣选。

而这正是《白鲸》成为一部伟大作品的真正原因——它探讨了人类违背和对抗上帝的罪性、以及上帝的主权预定和不随人意的救恩。

《白鲸》1851年问世时几乎没有引起什么反响,读者反应冷淡到一个地步该书出版当年一共只卖出了五本。但20世纪以来,《白鲸》逐渐被重视,这与人们发现作品深刻雄浑的属灵意义有着极大的关系。今天《白鲸》获得全球思想文学界巨大的声誉,被认为是美国文学的高峰。

但是如果我们对圣经一无所知,我们大概就无法明白《白鲸》世界究竟告诉了我们什么。

基督教信仰是现代科学之母

《大自然的祭司:牛顿的信仰世界》,牛津大学教授罗布·伊利夫著

本来,基督教信仰(尤其是宗教改革)催生了自16世纪以来现代科学的全面发展这一历史事实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无论是从现代科学起源的地理国家的角度还是从科学家个人信仰的角度去看,无论是从最重要的科学家所属的大学、修道院和教会的角度,还是从当代多数诺贝尔得奖科学家所属国家的传统信仰的角度来看,我们都只可能得出一个历史性结论,那就是:作为一个系统和基础性的现代科学是诞生于基督教信仰,因为早期科学的发展都是与基督教信仰息息相关,与教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然而,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以来,无神进化论者和共产主义者却在全世界宣传鼓噪,试图扭曲和篡改这一显而易见的历史事实。

共产主义和无神论左派所用的歪曲和偷换概念的手法是,首先将作为在历史上对人类社会具有全面影响的基督教信仰限制在宗教学术性领域以及教会的墙壁之内,将其束之高阁,与世隔绝,使信仰土壤与其在社会人生层面所结出的丰硕的果子分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无中生有地编造信仰与科学对立的种种谎言,使他们得以劫持科学,据为己有;然后反客为主,将科学当做来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标语和大棒,用来诋毁和打击拥有基督教信仰的人们。这样一来,科学一方面成了历史上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进化”产物,另一方面,科学又被包装成唯物主义的宗教,用来推销和压制以良心自由、超物质灵魂为本的基督教信仰,最终达到以物质欲望来掠夺和控制人的灵魂的企图。显然这是来自魔鬼的企图。

正本清源是历代基督徒的责任。在当今的时代,科学与信仰问题也是如此。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基督教信仰不仅是产生现代基础科学的土壤,是养育现代科学的摇篮,而且还孕育出了现代科学所必需的独特的思想基因。这并非基督徒一厢情愿的宣称,而是有着大量证据支持的历史事实。

一. 从文明与地理上看,现代科学是诞生、成长并发扬光大于基督教文明世界(Christendom),而非任何其它宗教和文明世界

伦敦桥和伦敦塔

众所周知,生活于16世纪普鲁士(现属波兰)的天主教教士(神父)哥白尼和意大利教士伽利略对天体运行的发现和论证标志着现代科学的诞生,而哥白尼和伽利略出生、接受教育、生活工作及从事科学研究,都在罗马天主教区的波兰、罗马和弗洛伦萨。他们之后最重要的现代科学家,如开普勒、波伊尔、牛顿、布莱尼兹、巴斯卡、法拉第以及众多以他们名字命名科学定理和定律的伟大的科学家们——这些奠定了现代科学各门基础学科的科学巨人,大都来自宗教改革后的英国、法国和德国,所有这些地区自中世纪以来一直被称为基督教世界(Chritendom)。

历史资料显示,从16世纪到19世纪现代科学建立之初的三百年间,科学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全部来自欧洲的“基督教世界”,其中90%以上都是虔诚的基督徒。20世纪以来设立了科学诺贝尔奖,迄今为止获奖最多的前三名国家是美国、英国和德国,这三个国家占获奖总数的80%,而这三个国家都是以基督教新教为其大多数国民信仰的国家。如果加上其它新教、天主教及东正教国家,基督教世界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人数占诺贝尔奖得奖者总数的95%。

这一不争的历史事实足以证明,基督教信仰的国家,或称之为基督教文明世界,是现代科学诞生和成长的家园。正是这一信仰传统所导致的人文历史和社会政治环境,催生、扶持和促进了科学的发展。

二. 哥白尼的日心说和伽利略引起的争议是科学在神学解释上的争议,而非信仰对科学本身的压制和否定

罗马梵蒂冈教廷

无神论者否定基督教信仰与科学有任何瓜葛最津津乐道的话题就是罗马天主教庭对哥白尼、伽利略和布鲁诺的“迫害”。

首先必须予以澄清的是,这三位我们今天称为“科学家”的人当年首先都是“神学家”。罗马天主教庭对布鲁诺的审判不是关于科学而是关于布鲁诺作为天主教神父公开否认天主教最基本的三位一体神学教义所引起的,他是作为天主教内部的神职人员而不是作为科学家接受罗马教廷审判的。布鲁诺的问题属于神学上的异端问题,而不是对科学的争议问题。当时基督教世界的法律明文规定,不承认三位一体教义并公开宣传就是异端,若不悔改就是死刑(火刑),类似于今天的反人类罪或叛国罪。我们今天照样会对犯叛国罪或反人类罪的科学家进行审判,但这不等同于对科学的审判。所以,布鲁诺的死刑与他的科学研究并无直接关系。

不仅如此,哥白尼与教宗还是好朋友。据历史记载,1533年,当教宗克莱蒙七世读到哥白尼全新的“日心说”理论时不仅没有批评,反而十分高兴,并赠予贵重礼物以示感谢。在哥白尼有生之年,他也并未因从事科学研究而受到任何迫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哥白尼出版了他著名的《天体运行论》。

支持哥白尼日心说的伽利略也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从小就立志要当传教士。他年轻时在修道院学习。伽利略在倡导哥白尼的学说时是以这个学说与圣经并无冲突的理由为之辩护的。伽利略采取的是神学家圣奥古斯丁的解经立场,不将所有圣经篇章都纯粹按字面意义解释,尤其是《诗篇》对地球和太阳的描述。

在哥白尼去世半个世纪后,罗马教廷由于宗教改革的影响以及路德宗新教徒开普勒与伽利略的关系而开始反对他们所支持和倡导的哥白尼理论。伽利略作为教宗的好朋友还专门到罗马劝说教宗不要禁止哥白尼思想。因为哥白尼挑战的是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的宇宙观,而不是圣经的宇宙论。

伽利略在1632年曾说过:“硬要在圣经中塞进亚里斯多德的思想,教会才会被误导。”

伽利略面对教宗的审判

虽然乌尔班八世的教廷最终对伽利略的《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做出了”有异端倾向“的判决,并禁止他其它著作的出版,但伽利略在“软禁”情况下仍然得以继续写作并进行科学研究,完成了他新的科学著作《论两种新科学及其数学演化》,并于1638年在天主教管辖范围之外的新教的荷兰出版,而新教的荷兰是加尔文改革宗的重镇,英国光荣革命时期威廉三世就是从荷兰进军英国的。伽利略寿终正寝,安享晚年,去世时享年78高龄。

总而言之,历史事实与我们多年来所接受的共产主义和无神论世界的宣传相去甚远:

1. 哥白尼一生并没有受到罗马教庭的迫害;2. 伽利略虽然受到教会法庭属于神学性质的“异端审判“,但其原因并非出于科学与基督教信仰的矛盾和对立,而是罗马教庭内部对科学发现在神学上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事实上,罗马教廷对伽利略审判的真正原因是两个:1) 宗教改革导致罗马教庭内部(耶稣会)对被新教支持的哥白尼理论异常紧张而起了争执;2)伽利略在其著作中有意无意地攻击教宗的言论导致本来与他关系良好的教宗和其他主教对伽利略的思想和意图产生了误会和怀疑;3)身为天主教徒的伽利略与身为路德宗新教徒的开普勒关系密切是伽利略遭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与开普勒一起跟随路德的新教徒也支持伽利略,所以在罗马教廷宗教裁判所对伽利略的审判和禁书中也包括开普勒的著作。

虽然罗马天主教对哥白尼的理论和伽利略本人进行了神学上的异端审查,但马丁·路德却在当时对哥白尼的著作《革命》(De Revolutionibus)不遗余力地资助、出版及传播。十六世纪的路德宗信徒包括大科学家开普勒等曾帮助伽利略并为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十七世纪的加尔文和英国清教徒也大都是科学研究的支持者。英国伟大的清教徒诗人作家和神学家、《失乐园》作者约翰·密尔顿还曾亲自拜访在软禁中的伽利略。

英国17世纪最伟大的清教诗人作家和神学家、《失乐园》作者约翰·密尔顿拜访软禁中的伽利略

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的新教改革对哥白尼和伽利略的全面支持,说明宗教改革对现代科学有着极为重要的积极影响。对伽利略的审判是罗马教庭在神学和体制上的错误和偏差,而宗教改革不仅在神学教义上反对这种错误和偏差,也反对其神职体制对科学发展的某种阻碍与干涉。宗教改革最终导致了人们思想观念的真正解放,催生了现代科学的全面发展。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作为现代科学先驱的哥白尼和伽利略不仅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们更是由于研究神学才得以研究科学的(研究神创造的物质宇宙一直是中世纪神学的一个分支,后来演变成一个独立的研究分支——科学)。当时能够有能力研究科学的大都是神职人员,普鲁士人哥白尼、意大利人布鲁诺和伽利略以及西班牙人塞尔维特只是众多神学家兼科学家的几个代表而已。正是由于他们是基督教神职人员,所以才拥有教会的环境、物质和人力资源可供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昂贵的、持续的、耗时费财的天文观察和医学等科学研究。这本身就说明罗马天主教会不仅不反对而且应该是支持科学研究的。

更何况,罗马教廷对哥白尼和伽利略的科学发现是从神学角度进行异端审判,而不是对科学本身的审判,这不仅不是反科学,甚至反而从反面证明了天主教对科学的过度重视。虽然我们今天可以马后炮地认为教廷当年对他们的审判是错误的,不过,哥白尼和伽利略当年很多的科学发现,今天不也证明是错误的吗?在宇宙物理的意义上,这个宇宙的物理中心既不是地球,也不是太阳;但在神学上,地球是上帝创造整个宇宙的最高峰、中心和目的,这是无可置疑的;甚至从今天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地球毫无疑问是宇宙中人类科学研究的中心。

三:现代大学是现代科学的摇篮,而中世纪的基督教会(修道院)则是现代大学的摇篮

英国的牛津大学

假如说,1000多年来罗马天主教会是一块自中世纪以来艰难粗糙、并非完美地孕育着现代科学理念的实验苗圃,由于古代希腊异教观念的影响及自身的局限性,时常误伤苗圃中幼芽的话,那么,经历了新教改革洗礼后的教会、社会和国家,则成了真正催生和养育现代科学的摇篮和家园。宗教改革后的基督教新教世界成了最适合“科学”居住的自由世界,正是在这个世界中,出现了一个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群体。

培养这一群现代科学家的摇篮是现代大学。

《现代科学中世纪的根基(宗教信仰、组织结构和理性思辨的背景)》

历史学家告诉我们,现代大学有三个传统来源:法国的巴黎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和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它们都起源于公元1200年前后。之前古代希腊、西班牙和意大利也有被称为大学的机构,但最终都没有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大学。

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于公元1088年建立。博洛尼亚大学的座右铭是:”无处不在的彼得是法律之父,而博洛尼亚则是法律之母“,这个大学注重研究基督教神学和教会管理法以及民法。

法国巴黎大学建于1150年,是赫赫有名的巴黎圣母院的附属教会学校,后来逐步发展成现代大学。

英国的牛津大学及其姐妹大学剑桥大学分别建于1096年和1209年,是以培养基督教神职人员为目的的神学院。

这三个大学都是中世纪基督教信仰的产物。

但是对现代基础科学作出最伟大贡献的却是在16世纪宗教改革后成为新教、当时还相对落后的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而并不是在各方面更发达的欧洲大陆天主教的法国巴黎大学和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这一点极为重要,因为正当罗马教廷在对伽利略维护哥白尼理论横加指责并作出审判的时候,牛津大学的神学家、思想家和科学家们却受马丁·路德和加尔文宗教改革的激励和影响,回归圣经,正确地指出了亚里斯多德的宇宙观并非是圣经中的宇宙观,他们在为意大利的哥白尼和伽利略辩护的同时,也为新兴的现代科学预备信仰和思想观念的基础。

我们来看看牛津和剑桥大学的校训吧。牛津的校训是:“主是我的亮光”。剑桥的校训是:“神圣智慧之光”。这两个校训都引用了耶稣的宣告:“我是世界的光!”

牛津和剑桥大学校训

于是这两所大学借着圣经启示中上帝的真理之光,不仅培养了无数传道人,将灵魂的规律——福音传遍世界,照亮人类无助黑暗的心灵;同时也在宗教改革之后培养了大批科学家,发现上帝创造宇宙时所设定但隐藏着的规律,照亮人类对物质世界认知上的黑暗。

我们再来看一下牛津和剑桥大学在艾萨克·牛顿时代(英国清教革命也称英国内战和光荣革命时期)的学院名就可以看出,基督教信仰是如何充满并造就了延续至今的牛津和剑桥的学术气氛、人文精神和科学传统的。

牛津大学:全人类灵魂学院,三位一体学院,基督教会学院,基督圣体学院,耶稣学院,圣十字架学院,圣约翰学院,圣彼得学院,圣司提凡学院,威克里夫学院。

剑桥大学:三位一体学院,基督学院,基督圣体学院,耶稣学院,圣十字架学院,圣约翰学院,圣彼得学院,圣母玛利亚—安妮学院,抹大拉学院,以马内利学院。

现代化学奠基人波伊尔、现代数学和物理学奠基人牛顿、现代电力动力学奠基人麦克斯韦尔在剑桥大学的时代,剑桥共有十六所学院,其中的十所都与基督直接有关(如上所示),他们受教育和从事研究的学院就是彼得学院和三一学院。

除了国王学院和王后学院,这两所大学全是以基督教信仰的教义、基督使徒和圣徒来命名各个学院的,这体现了这两所大学基督教信仰的根源。谁能否认这些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不是在基督教信仰的熏陶之中、在圣经的光照之下、在圣灵的启发和激励下才揭开了上帝在创世以来一直隐藏着的物质世界背后巨大的规律的奥秘!

牛顿划时代的科学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而当象征科学最高成就的诺贝尔奖在二十世纪颁奖以来,牛津和剑桥大学一共培养出了192名诺贝尔奖获奖者,其中牛顿、波伊尔和麦克斯韦尔所在的剑桥大学共有120位获奖者。美国版的牛津剑桥——哈佛和耶鲁大学(哈佛所在地被称为剑桥市)后来居上,哈佛大学的诺贝尔获奖者达160位;耶鲁大学有62位获奖者,而哈佛、耶鲁也都是来自英国的清教徒所建立的神学院。

哈佛大学的校训是:”真理”。耶鲁大学的校训是:“光和真理”。源于耶稣的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我是世界的光”。

牛顿生涯中有一件事很能够说明当时的新教(圣公会)教会与牛津和剑桥大学的依附(甚至可称为上下级)关系,也可称之为最确凿的基督信仰尤其是宗教改革是现代科学之母的直接证据。

牛顿在1669年被授予卢卡斯数学教授的荣誉席位(牛津剑桥大学教授中相同于学术国王地位的独一无二的荣誉职位)。当时一般剑桥和牛津的教授拥有这一荣誉职位都被要求是经过按立的圣公会牧师,当然实际上并不需要履行牧师职责,这样,担任这一职责的教授(虽然是神职人员)就可以有更多时间用于科学研究。因为牛顿并非是一个按立牧师,为此他特向英国国王查理二世请求免除此项要求,获国王批准。这一事件显示了当年在新教改革风起云涌的英国上下尤其是主导牛津剑桥大学的新教圣公会教会体系和国王对科学研究的高度重视。

英国诗人和画家威廉·布莱克深具涵义的彩画:赤裸的牛顿在地上摆弄着他的科学。

另一个英国的清教徒革命对现代科学产生决定性影响的重要证据就是对现代科学作出最大贡献的英国伦敦皇家学院(起初也称为“促进物理——数学实验学习学院”)。1660年最初的十位创会者中有七位是清教徒科学家,在1663年的皇家学院清教徒占了62%,而当时真正的清教徒人数占英国人口比例是相当低的。

从这些历史事实可以见证,正是那些最初以基督教信仰为研究主旨而建立的古老大学,不仅为现代科学提供了充足的信仰的阳光雨露、思想的土壤和水分,而且也为科学诞生预备了苗圃和温床,并最终成为科学成长的摇篮和家园。

四:现代科学的奠基人都是相信上帝的基督徒

艾萨克·牛顿

不仅仅是基督教世界为科学的诞生和发展营造了大环境,也不仅仅是以基督教神学研究为主的大学为现代科学准备了小环境,而且,从哥白尼、伽利略和开普勒开始的几乎每一位现代科学基础学科的奠基人本人都是坚信上帝存在的基督徒,都深信圣经所描述的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的真实性。他们不仅都是基督徒——主要是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而且他们本人大都就是基督教的神职人员(神父、修道院院长、神学家和教会长老),且有很坚实的神学基础。

麦克斯韦尔,这位被科学界公认的在物理学界的影响仅次于牛顿、而被爱因斯坦认为对他的影响比牛顿更大的英国数学物理学家,八岁就可以背诵圣经诗篇中最长的119篇(176节)和英国伟大的清教徒诗人弥尔顿的长诗。他14岁就写了第一份关于数学曲线的科学论文。他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剑桥大学彼得学院和三一学院求学和工作,是“剑桥使徒”的成员。

虽然他的圣经知识和深厚的神学修养是公认的,但麦克斯韦尔在大学时代仍然对自己的基督教信仰进行了严格的考察。后来他写道:“寻遍天下你也找不到除救主(基督)之外的上帝;查考整本圣经你也找不到一句阻止你探索科学的经文。”

《一个改变了世界的人——麦克斯韦尔的一生》

他说:“我可以成为一个很坏的人,但我没有成为那样的人,是因为上帝的恩典,使我将自己交给上帝,尤其是通过科学研究……”

他临终前的遗言是:“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像大卫王那样按着上帝的旨意为我同时代的人服务。”他先是在福音派长老会教会,后来他成为苏格兰教会长老(牧师)。

与伽利略同时代並与他齐名的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曾说过这样一句被众多科学家(包括牛顿)重复的经典箴言:科学是在“追寻上帝的思想”。他说:“作为天文学家的我们是至高神在‘自然之书’中的祭司(加尔文的神学思想),如此而言,我们的深思熟虑就不是我们自己的荣耀,而是超越万物之上的神的荣耀。”

另一位现代科学的奠基人、化学之父、也是自然哲学家和物理学家、著名的伦敦皇家学会创始人英国化学家波伊尔,在他回应他同时代的哲学家笛卡尔的论文《论自然界的终极原因》中,批评了笛卡尔关于科学研究不能发现上帝的论点。恰恰相反,他论证道,自然哲学家(今天我们称为科学家)可以在对大自然规律的发现和研究中看到上帝设计中所包含的智慧。

犹如英年早逝的音乐天才莫扎特,法国天才数学家帕斯卡不到39岁就去世了。他不仅是数学概率和电脑语言的奠基人,还发明了最早的计算机和温度计,同时他又是一位伟大的充满激情的神学家。他说:“信仰告诉我们感官所无法告诉我们的,并非是与我们的感觉相反,而是在不违背它们的同时超越它们。”

帕斯卡设计了最早的“帕斯卡计算机”,一种计算机语言以帕斯卡命名。1654年在一次信仰上的神圣经历之后,他停止研究数学和物理,开始专注于神学写作。他是坚定的詹森教派信徒,他为基督教信仰辩护的著作《致外省人书》(Lettres provinciales)被奉为法文写作的典范,他生前的笔记成为名著《思想录》。

以下是现代科学界各个领域奠基人的名单,他们都是虔诚的基督徒:

  开普勒(Johannes Kepler,1571-1630)——与哥白尼齐名的德国(普鲁士)天文学家、数学家、天体力学家、神圣罗马帝国皇家数学家;

开普勒对六大行星运动规律的发现,为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奠定了基础

  帕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法国流体静力学家、数学家、计算机学家、神学家、哲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音乐家、教育家、气象学家;

帕斯卡设计的计算器

  威廉·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von) Leibniz,1646-1716),德意志哲学家、数学家,发明了微积分;

约翰·瑞(John Ray,1627–1705)——英国自然历史学家;

  牛顿(Isaac Newton,1642-1727)——英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万有引力、牛顿三大运动定理和微积分的创立人、皇家学会会长;

  赫歇尔(Sir William Herschel,1738-1822)——德国/英国天体物理学家、第一架巨型天体望远镜发明者、英国皇家天文学家、皇家学院院士、作曲家;

  居维叶(Georges Cuvier,1769 –1832)——法国解剖学家、动物学家、古生物学之父;

约翰·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Johann Karl Friedrich Gauß;1777-1855)——德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大地测量学家、数学王子;

  布鲁斯特(David Brewster,1781-1868)——英国物理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实验光学之父;

  法拉第(Michael Faraday,1791-1867)——英国化学家、电磁学家、皇家学院院士;

  巴贝奇(Charles Babbage,1791–1871)——英国计算机科学家(计算机之父);

  莫里(Matthew Maury,1806-1873)——海洋学和海洋气象学之父、天文学家、气象学家、海洋学家、海道测量学家、历史学家、地质学家、地图测量绘制学家、美国海军司令;

  阿加西斯(Louis Agassiz,1807-1873)——瑞士/美国冰河地理学家、鱼类学家;

  辛普森(James Simpson,1811-1870)——苏格兰妇科医学家;

  斯托克斯(George Stokes,1819-1903)——英国数学物理学家、流体动力学家;

  孟德尔(Gregor Mendel,1822-1884)——法国遗传学家、遗传学之父、神父、修道院院长;

  巴斯德(Louis Pasteur,1822–1895)——法国细菌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巴黎大学,英国皇家学会外国会员;

  法布尔(Jean Henri Fabre,1823-1915)——法国物理化学植物学家、昆虫学奠基人;

  凯尔文(Lord Kelvin,1824-1907)——英国/爱尔兰数学物理学家、动力学家、第一和第二热力学定律发现者、绝对温度命名者、电报发明家;

  瑞蒙(Bernard Riemann,1826-1866)——德国几何学家;

李斯特(Joseph Lister,1827-1912)——英国防腐外科手术学家;

麦克斯韦尔(James Clerk Maxwell,1831-1879)——英国物理学家、电动力学家;

约翰·斯特拉特-瑞利勋爵(Lord Rayleigh,1842-1919)——英国空间、模型分析学家;

  弗莱明(John Ambrose Fleming,1849-1945)——英国物理电子学家、伦敦皇家学院院士、公理会牧师;

  拉姆西(William Ramsey,1852-1916)——英国元素化学家。

现代科学出自基督教最重要也最具决定性的证据就是,所有早期最重要的大科学家都是基督徒。无一例外!

我们能否说出一位佛教出家和尚同时也是知名科学家吗?我们能否说出一个穆斯林阿訇同时也是科学家吗?我们能够说出一个共产党员、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党委书记同时也是一位大科学家吗?恐怕一个也没有!

五:基督教神学尤其是宗教改革神学是催生现代科学的思想基因

马丁·路德于1517年张贴在德意志维滕贝格神学院大门上的辩论提纲

现代科学的产生必需要有很多前提条件,其中观念上的条件最为重要,因为科学最重要的是对世界持续的观察和研究者对此的解释,所以他们的思想和观念,也就是他们的世界观和他们的信仰至关重要。

现代科学之所以没有也不可能产生于佛教、儒教、伊斯兰教以及无神论国家的原因是,这些宗教本身都没有现代科学所必需的信仰,也就是对这个世界真实性的信念以及这种信念所带来的系统性的贯彻到底的理性逻辑。

回教提倡一种严苛的宿命论。回教徒相信世界万物事无巨细早已被阿拉命定,是不可改变的,也是不可知的,更是不能知的。既然如此,要去尝试认识或改变它,就是违背阿拉的意愿。因此直至今日,我们很难发现真正有原创性的穆斯林科学家的出现。

印度教以及从其脱胎而来的佛教对宇宙世界的认知是主观轮回的,他们对宇宙是否是真实的存在并不在乎,他们认为这个变化无常的世界信之则有、不信则无,所以没有理由穷其一生探索和研究一个並不真实、不能把握的客观世界。

无神论同样不可能进化出现代科学。纯粹的无神论怀疑和否定一切,对世界的一切持不确定观念。如果一切都由机遇产生,偶然进化又毫无目的,那么作为一个化学反应的偶然结果怎么会孜孜以求去探寻另一个偶然发生的化学反应呢?怎么会认为偶然中会有规律和目的呢?

公元前二、三百年间的古希腊曾产生过阿基米德和欧几里德这两位数学天才,但是现代化的基础科学并没有在那时建立起来。为什么呢?因为现代科学这样一个系统性的实验王国,需要有一套完整的信仰和神学系统为基础。而希腊哲学在其多神宗教的背景下显然只能是一种智力冥想以致最终成为逢场作戏的理性游戏而已。于是,古希腊天才的科学探索最终只不过成了人类偶尔闪现的惊人想像和灵感的火花。

在基督复活之后的一千年,福音传遍了欧洲。到了13世纪,以中世纪最伟大的神学家汤玛斯·阿奎那为代表的经院神学家对上帝的理性及上帝创造普遍启示的神学意义进行了详尽的论述,确立了人类感性经验和理性思维能够证明上帝存在的神学和逻辑论证,阐述了通过对大自然的观察和研究人能够认识上帝创造的神学思想。

《神学与科学想像——从中世纪到17世纪》

宗教改革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强调圣经作为上帝话语的唯一权威,每个信徒能够凭着信心直接来到上帝面前,每个信徒都是上帝圣洁的祭司的神学思想。于是,每个愿意认识上帝的人都可以通过研究宇宙自然直接认识和明白上帝的创造,也因此可以更好地担负起管理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的职责这样一种信念就在平信徒中被普遍建立起来,这对科学研究的全面发展是一个观念上的突破口。

英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怀特海在他的巨著《科学与现代世界》中指出:基督教信仰是科学之母,其源头来自于中世纪教会所强调的神的理性。“在16世纪西方基督教发生分裂(宗教改革)的同时,现代科学欣欣向荣地发展起来了。这是因为(宗教改革所导致的)新的世界观强调直接观察的科学精神。”怀特海进一步指出:“如果没有一种基本的信念,相信事物之中存在着一定的秩序,尤其是相信自然界中存在着秩序的信念,那末,现代科学就不可能存在。”

于是,现代化科学所需的”观念基因“就形成了。以下是这个现代科学的”观念基因“的结构和组成部分:

1. 宇宙万物是一个绝对真实的存在,是人的感官可以观察、体验的真实存在——这是实验科学第一个必要条件;

2. 宇宙是全智全能的上帝作为第一因的神圣创造,因此,宇宙万物具有上帝理性所产生的逻辑和规律,并且是一个彼此相关联的整体——这是基础和系统实验科学第二个必要条件;

3. 宇宙万物的存在和规律是恒长不变的(而不是不可捉摸始终变化不定的)——这是实验科学可以证实的第三个必要条件;

4. 上帝创造的宇宙规律是可以被上帝所创造的、有着与上帝相同形象和样式的人所认识的,而且也是作为创造主的上帝愿意让人知道的——这是现代实验科学系统得以产生的充分条件。

这些观念源于圣经并在教会内部经历了长达千年的争论和思考,它们是现代科学的充要前提。新教改革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强调和更新的观念是:

1. 圣(指耶稣拯救的特殊恩典——福音)俗(指上帝创造的普遍恩典——宇宙万物的创造)虽然有别,但都源于上帝也最终都归于上帝;

2. 重申因信称义的教义使每个人都直面上帝,也就是每个人都将对自己负责,而不是靠神父或通过其他人的赦免;

3. 人人皆祭司的教义使每个人都将根据自己的恩赐(天赋)在圣俗各个工作岗位上(个人对世界管理的责任——为此必须充分认识和研究上帝创造的宇宙规律)尽忠,成为圣洁,荣耀上帝。

宗教改革一方面从个人的角度对上帝的创造进行进一步的神学思考,另一方面打破了天主教中央等级的属灵管理制度,使每个人不再被限制和固定在一定的等级体制中,使具有恩赐和天赋的基督徒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被大大地激发和解放出来,随之而来的科研机构如伦敦皇家学会的诞生,使得教会、国家、大学、社会以及个人对发现和研究上帝所创造的宇宙规律的兴趣越来越浓厚,使得持之以恒的科学研究成为现实。

六:现代科学与宗教改革患难与共证明了基督教信仰与科学的亲密关系

日內瓦宗教改革墙:威廉·法瑞尔、约翰·加尔文、泰奥多尔·德贝兹、约翰·诺克斯

我们可以从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点去考察基督教信仰与科学的亲密关系这一点。

一般历史学家都认为,现代科学始于哥白尼革命,而无巧不成书的是,同样受到罗马教廷审判的天主教科学家哥白尼(1473-1543)和天主教神学家马丁路德(1483-1546)是同时代人。哥白尼在1514年写下《短论》开始形成日心说理论,由此开启了现代科学革命。马丁路德则在1517年贴出了95条纲论,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两人的划时代“笔记”前后只相差三年,有意思的是,他们去世的时间前后也只相差三年。

意大利的伽利略(1564-1642)和德国的开普勒(1571-1639)也是同时代人。德国天文学家和数学开普勒是与伽利略齐名的十七世纪科学革命的关键人物。他最为人知的成就是“开普勒定律”——出自他的著作《新天文学》、《世界的和谐》、《哥白尼天文学概要》的三条定律,对牛頓产生极大影响,並启发牛頓后来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当时开普勒的德国是马丁路德之后的德国,是一个新教国家,同时开普勒也受到在日内瓦的加尔文神学的影响,加尔文坚定支持伽利略。

1610年的头几个月,伽利略用他强大的新望远镜,发现了四颗绕着木星运动的卫星。在发表他的报告——《星夜的差使》时,伽利略咨询了开普勒的意见,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增加其观测发现的可信度。开普勒给予了积极的回应,撰写并发表了一篇简短的回复——《与星夜信使的对话》。他支持伽利略的观测,并对伽利略的发现进行了一系列的推断。同年年底,开普勒在《四颗卫星的观测报告》中发表了其利用望远镜对月球的发现,进一步支持伽利略的发现。

马丁路德面对教宗

宗教改革不仅与科学革命有着同时性,而且也与科学革命同患难共荣辱。当哥白尼和伽利略的科学研究被罗马教廷判为异端之日,也正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被同一个教庭判为异端而先后逃亡和流放之时,当然更多的宗教改革家和新教徒更是被送上了火刑柱。事实上,宗教改革人士所遭受的迫害远比哥白尼和伽利略所遭受的更为严重、更为残酷。

而当宗教改革在英国激起了强烈的信仰感召力与科学热情时,人类科学最伟大的天才诞生了。化学之父波伊尔(1627–1691)和现代物理学和数学之父牛顿(1642-1727)先后出生于清教革命——英国内战(1648-1649)时期,他们都经历了英国的荣光革命(1688-1689),他们的一生处于英国近代史上极为动荡的时期,但因为宗教改革全面更新了英国国民的精神和灵魂,使其最终成为英国振兴的信仰动力。清教革命这一动荡时期,获得了人类前所未有的爆炸性科学成果,为英国积累了历史上最伟大的财富,导致了英国之后迅速崛起成为世界工业革命的中心。

就这样,从信仰开始,英国的新教改革大大促进了英国科学的发展。而在这一时期开始的清教徒和英国人以及随后的欧洲大规模移民美国,则进一步在美国延续並加速了这一发展,以至为全人类成就了今天这样一个科学高度进步的世界。

如果不了解基督教信仰,对“西方的”现代科学为什么会在短短的两百年间取得如此惊人成就因而改变世界的原因一定会百思不得其解。然而当我们真正理解基督教信仰的内涵和实质之后,对这一信仰就是产生现代科学最重要和最直接原因这一历史事实,相对而言就比较容易辨识、判断和理解了。

美国哈勃太空望远镜

《圣经》的科学性与无神论的非理性——回应《冯学荣:我为什么不相信圣经》

“冯学荣对《圣经》的质疑并不“科学”,这种质疑并非没有来自无神论的偏见。”——杨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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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学荣(原文):

我原本对《圣经》并没有偏见,我曾经很认真地、尝试去读它,然而仅仅是第一章《创世纪》,就已经不忍卒读,实在是读不下去,我并不是不愿意相信它,而是它实在无法令我相信。

为什么无法让我相信?因为《圣经》这本书行文硬伤太多,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人,只要你不要立场先入,并且愿意稍微动动脑筋的话,你就能轻易地发现它的荒唐,以下我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圣经》硬伤之一:违反天文学常识

我们看看《创世纪1:15-1:16》的行文:

并要发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

《圣经》的这段文字的意思是:上帝是先造的地球,然后再造的太阳和月亮。事实上呢?现代天文学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太阳大概46亿岁,地球大概45亿岁(这组数据是大概数字,并不精准),也就是说:先有太阳,再有地球!

再说一次,天文学告诉我们:是先有太阳,再有地球,这是天文学常识,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这是常识,任何一个学过天文的人都知道,换句话说,《圣经》说上帝先造了地球、然后再造太阳,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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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风的回应:

人类对太阳和地球年龄的“观测”由来已久。从亚里斯多德的宇宙永恒论,到十九世纪科学家普遍认为地球的年龄为一亿年,再到今天的科学界“认为”地球和太阳的年龄大约分别为四十五、四十六亿年,天文学、地质学、天体物理学界对宇宙的“认识”,从来就是一个不断自我否定的过程。

且不说目前科学界对宇宙时间和地质岩层和太阳粒子的测试方式(主要是放射性元素周期衰变)本身需要有众多的“前设条件”且有相当大的误差,即使今天“静态”的科学测试较为准确,也并不一定就能真正反映过去漫长的“动态”宇宙历史的真相。太阳和地球“出现”的先后秩序,说到底,是一个宇宙起源的“历史”问题,是一个“超物质”问题,而不是一个纯粹“物质性”的“科学”问题。无论我们多么一厢情愿地相信“科学主义”,天文学界对宇宙不断变化的“认知”并不等同于冯学荣所说的“天文学事实”。

如果我们将太阳和地球的出现放在整个大宇宙出现的背景中,我们对它们出现的秩序及其关系就会看得更清晰。

“宇宙大爆炸理论”(如果我们相信这个理论的话。对于这个理论,我们最多也只能是相信,而不能说这是一个事实。因为毕竟这只是一个科学假设而已)告诉我们:宇宙有一个开始,且在开始的“一瞬间”(负四十分之一秒)形成了目前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亿万光年的宇宙(不知冯学荣是否相信这个几十年前科学家普遍认为“荒唐”的理论)。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比太阳系庞大亿万倍的宇宙的产生,仅仅需要“负四十分之一秒”(远远少于一瞬间),那么相比之下,微如尘埃的地球和太阳的出现,为什么前后需要相隔整整一亿年的时间呢?

从“常识”的角度来看(冯学荣十分强调“常识”),一架机器,或者一辆汽车,只有当设计师所设计的动力传输和机械运转的零部件全部组装到位,才能启动和运行,这是人所皆知的“常识”吧?太阳系比机器或汽车精密复杂得多,但是“科学”却並没有告诉我们“设计师”是谁。而这个问题得不到回答,就会产生更多的问题:在还没有开始“组装”的情况下,太阳怎么就会莫名其妙地出现了呢?而且还“独自晃荡”,“一晃”就是一亿年之久?在一亿年之后,太阳怎么又会忽然以自己无穷无尽的“热情”,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冷酷”的地球,“无缘无故”地“组合”起来,并像“谈恋爱”似地向对方射出引力,“拉住”对方,共同度过了三十五亿年 ……

对于这样完全不合人类“常识”和“逻辑”的“科学神话”,科学並没有“能力”和“资格”给出符合人类“常识”的答案,而“没有预设立场”的冯学荣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就“相信”了呢?怎么就没有看出其中的一点点“破绽”?怎么就忘了坚持自己所说的“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人,只要你不要立场先入,并且愿意稍微动动脑筋的话,你就能轻易地发现它的荒唐”这一原则呢?

很显然,在这里,太阳和地球出现的先后秩序並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不同的机器和汽车厂家在组装时也会有不同的组装顺序,这并不一定影响产品的质量。重要的问题是:谁“设计”和“组装”了太阳系?

而这个“常识性”的问题,冯学荣却並没有提出。

《圣经》则不仅直截了当、毫不含糊地告诉了我们谁是“创造者”,谁是宇宙的“第一推动者”,而且对太阳和月亮创造的描述也是完整的、符合逻辑的、自成一体的。《圣经》告诉我们:上帝在第二天将水分开(空气和水),第三天露出旱地(地球地面),第四天造太阳和月亮。

这种“先后”之差至多不过是“一、两天”而已。以今天天体物理学动辄以“亿年”的时间长度来计算一切的原则,这“一、两天”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不计。一、两天与三百六十五亿天(一亿年)相比,就是“一刹那”,就是“同时”。而这“一刹那”,这一“同时”,既与目前科学界公认的宇宙起源时“大爆炸”那“负四十分之一秒”“瞬息”相“媲美”,又与我们所知的太阳与地球唇齿相依的“事实”相吻合——满足了太阳与地球及其它行星作为一个严谨的“机械系统”从一开始就必须彼此配合、靠引力互相支撑、相辅相成的系统要求。

一辆新车,刚出厂的时候不能发动,一亿年之后会自己跑起来吗?更不用说,没有经过组装的散乱甚至还不存在的汽车零件,会在经过一亿年后自己出现,自己组装、自己跑起来?

《圣经》看起来不是更符合人类的“常识”吗?可惜的是,冯学荣却认为这样的“常识”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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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学荣(原文):

《圣经》硬伤之二:没有逻辑

我们看看《创世纪6:5-6:7》的行文: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很后悔了。

看到了没有?耶和华(上帝)见到人类有罪,于是把所有的走兽、昆虫、飞鸟都一并消灭,株连九族吗?人有罪,昆虫也受惩罚?鸟也受惩罚?然后唯独大海里面的鱼不受惩罚,鱼和鸟有什么不同?鸟有罪?鱼无罪?人有罪惩罚鸟、而不惩罚鱼?天理何在?逻辑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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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风的回应:

冯学荣的“逻辑”似乎是:你上帝“株连九族”,却不“株连十族”,“天理何在?逻辑何在?”

冯学荣如此这般“愤怒”,却没有仔细思想自己引述的《圣经》这段文字中最重要、最基础性的一句话————“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的真正含义。导致上帝降下大水施行审判的原因不光是人犯了罪,更是人犯了“恶”!而且“终日所思尽都是恶”。而“恶”,才是上帝深恶痛绝的。

这里的“恶”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根据《圣经》、其它历史文献的记载以及上帝在西奈山所颁布的律法来看,大洪水之前人类的这一“罪恶”,不仅包括我们今天众所周知的对大自然(上帝的创造)的污染和破坏(这是“罪”),不仅包括极度的性淫乱(同性和异性,这是“罪”),也许还包括人与“地上”走兽(动物)的性交合(这就是“恶”)。

仅以逻辑推理,这一“罪恶”显然就可能导致“地上”出现人兽怪胎、基因病变,以及一系列潜在的毁灭人类的传染性疾病和病菌,完全有可能经由飞鸟的逐食而沾染,并进一步传播。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纯粹从人类医疗的角度来看,上帝为了恢复人和动物在初创时“各从其类”的纯净的繁殖原则,以降大水的方式,对“地上”和空中受污染的一切生物清洗以杀菌洁净(大洪水),挑选隔离(诺亚方舟),推倒重来(诺亚一家的得救),有什么不符合“天理”?有什么不符合“逻辑”呢?

人的“罪恶很大”,但人显然无法做到与水中的活物(鱼)行淫,那么为什么要惩罚“无辜”的鱼呢?上帝没有因此除灭水中的鱼,反而降水,让鱼得更多的水,有什么不合“逻辑”、有什么不合“天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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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学荣(原文):

《圣经》硬伤之三:违反生物学常识

我们看看《创世纪7:6》的行文:

当洪水泛滥在地上的时候,诺亚整六百岁。

我们都知道,影响一种生物的寿命最大的因素,是基因,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能活六百岁,然后他的后代,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人类,普遍都活不过一百岁,那么这是不符合生物学规律的,要知道在《圣经》里面,诺亚不是神,他是一个人,且不问一个人能不能活到六百岁,就算诺亚能,那么我们作为他的后代,普遍活不过一百岁,这是与生物学常识严重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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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风的回应:

诺亚不止活了六百岁,他在大洪水后又多活了三百五十年,一直活到九百五十岁才死,比始祖亚当九百三十岁还多活了二十年。

冯学荣读书显然不够 “仔细”,他忽略了《圣经》中一句相关的对“生物学常识”具有重要的“分水岭意义”的话。那就是在前面冯学荣引用的《圣经》第六章“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之前,耶和华上帝还说了这样一句话:“人既然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岁。”(创六:3)

写于三千五百年前的这句话,不正是今天生理医学、生物学的“现实”吗?这不是应该成为《圣经》是上帝话语的明证吗?怎么反而会“与生物学常识严重违背”呢?摩西不是医生,也不是生物学家,也不是基因学家,他怎么知道三千五百年后人类生命的极限?

作为一个标志性人物和一个标志性事件,摩西正好活了一百二十岁,一岁不多,一岁不少,似乎就是为上帝的话背书。摩西的岁数,成了他之后人类寿命的极限,这除了证明摩西背后的上帝的真实性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性?除了上帝,谁能规定从今天回过头去一直到写下《创世纪》的摩西时代整整三千五百年来人类的生死极限?

诺亚大洪水之前的人之所以活得比较长,即使从人类理性判断和推理我们大概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上帝创造初期时生物链的关系出于最完美的状态。 “生物学常识”告诉我们,影响和决定生命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基因、环境、营养、疾病、压力、睡眠。当初生活在“最适宜居住”的伊甸园中,环境极佳,没有污染,没有疾病,没有战争,没有人为压力,人的长寿本是应有之义。而更重要的是,创造之初,人存有上帝亲自写下的完美的(包含永生的)基因信息,人的长寿自然不言而喻。而在犯罪之后,人被赶出了伊甸园,承受着劳苦耕作、环境、营养、疾病和压力对人体产生的负面影响,人的这种“长寿基因”当然就渐渐蜕变和蜕化,于是寿命也就渐渐缩短了。这难道不符合逻辑常识?不是生物学的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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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学荣(原文):

《圣经》硬伤之四:违反地理学常识

我们看看《创世纪7:17-7:19》的行文:

洪水泛滥在地上四十天,水往上长,把方舟从地上漂起,水势浩大,在地上大大地往上长,方舟在水面上漂来漂去,水势在地上极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没了。

看到没有?洪水把所有的地面、高山全部都淹没了,然而地理学常识告诉我们:就算把全世界的冰川全部融化、把地球全部的水都用上,也不足以淹没整个地球的陆地,这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这是地理学的基本常识。

所以《圣经》上说的那一场淹没全世界的大洪水,从技术上而言,在真实的人类历史上,是不可能存在的,这里唯一可能存在的狡辩是:这股大水不是地球本有的,而是上帝从“天上”降下的,降完之后,上帝又把这股水收回“天上”去了。

问题是,凡事都要讲合理性(reasoning),事实上,假如无所不能的上帝真的存在、并且真的要处死有罪的人类,他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他有一万个更简单的办法,例如设计一种瘟疫、例如直接闪电将全人类劈死,甚至直接编写程序,让全人类同时心肌梗塞,就可以秒杀全人类,全知全能的上帝,又何苦发下40天暴雨、花100多天的时间去淹死人类、顺带淹死那些无辜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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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风的回应:

不知冯学荣是否听说过地质学上的“板块(或大陆)漂移说”?根据这个著名理论,当今世界地理的五大洲七大洋并非地球“初创”时的地理地貌。地球表面原来“应该”是“铁板一块”的,因为科学家们发现至少有这几个现象:1.各大陆上都有相同的动植物,它们不可能飘洋过海;2.各大陆的海岸线彼此都相当“吻合”,地层岩石也十分接近。这说明,“有可能”在历史上的某一时期(某一时间点),地球表面不知为什么“开始”“崛起”、“裂开”,地质学将其称之为“漂移”。这一“漂移”最终形成了今天的五大洲、七大洋。

同时,世界各民族(几乎毫无例外)最早的文献记载中,普遍都有类似《圣经》关于上帝(神明)对人类惩罚而降下大洪水的神话传说。

例如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在他著名的《对话录》第三卷“法律篇”中对“大洪水”的时间表进行了认真的探讨。他提出大洪水应该发生在他之前九千年左右,而不是当时普遍认为的二千年左右(他认为宇宙是永恒的)。

而中国古代则有著名的“女娲补天”的传说:“共工怒触不周山,导致天塌陷,天河之水注入人间。女娲不忍人类受灾,于是炼无色石补天”(三皇本纪)以及与此相关的“大禹治水”的传说(最早提及大禹治水的文献也是在禹之后的一千年)。

2016年7月《科学》期刊刊登了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系教授吴庆龙和美国普渡大学葛兰杰的论文。他们的研究论文显示,“公元前一千二百九十年左右青海地区大地震引发山崩,之后堰塞湖阻断黄河,几个月后积水满溢时溃堤,导致大洪水,为祸下游两千公里。洪水高出现代河水位达三十八公尺”。他们的结论是:禹时代的“大洪水是可能的”。

地质学家也发现,今天的高山上存有海底鱼的化石岩层。

总此这一切都说明了什么呢?首先,说明了地球本身是在变化之中的。变化的原因可能我们无法仅仅从“科学”的角度知道,因为科学(地质学)最多只能做一些“估测”工作,所以我们不能“迷信”对历史研究作用相当有限的“科学方法”;其次,不同民族最早期的神话传说中都包含“神惩罚”和“大洪水”的故事,这除了“反映”古代人类具有某种共同经历的历史(无论叙述得多么模糊混淆和偏差,但至少说明这件事曾经发生过)之外,还有什么更合理的解释呢?从“常识”和“理性逻辑”的角度来考虑,我们是不是不应该对很多今天的我们仍然还很无知、还不能理解或不愿理解的久远的历史现象保持开放的态度,不要动辄扣上“不可能存在”和“狡辩”的帽子,急急忙忙地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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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学荣(原文):

显然,相对而言,这里更合理的解释是:当年编写《圣经》的是一个凡人,他只是在编写神话故事而已,他的想象力显然非常丰富,然而他的思维不够严谨,故事逻辑编写得不够严密,所以他没有想到两千多年以后,人类已经聪明到足够从他所瞎编的《圣经》当中,可以找出一百个破绽。

我有许多朋友和网友深信《圣经》,我早就跟他们说,不要因为你信了什么、崇拜了什么,你就停止了思考,你就反感别人挑它的刺,不要立场先行,不要被屁股决定你的脑袋,你深信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对的,近代史如此,宗教信仰也一样。

当然,信《圣经》的人读到这里,连杀我的心都有了。世人就是如此,他们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东西,而不是相信有根有据、合情合理的分析。

然而,我不相信《圣经》,并不代表我不信神,那么,到底有没有神呢?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有且只有以下这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神存在,而且神希望人们信神,可是倘若如此,那么神通广大的神必定会时常显灵、使人们相信它,但是神并没有这样做,所以这种可能性可以说基本不能成立。

第二种可能性:神存在,但是神不希望人们信它,或者神觉得人们是否信它根本无关紧要,那么问题就简单了,我们不信神就好了。

第三种可能性:神不存在。

神存不存在?不好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圣经》错漏百出,不是一本可以信赖的书,你抽时间仔细读一读,琢磨一下,你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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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风的回应:

如果说,冯学荣以科学质疑《圣经》,就好像当年以牛顿的地球物理学来评判爱因斯坦的天体物理学,还算是情有可原,还不算太离谱,那么他对摩西“瞎编神话”的论断就纯粹是对历史的无知,一种无神论的傲慢与偏见。

好好读一读《出埃及记》吧,看看摩西是如何从一个离群索居、抱有偏见、不信上帝、笨口拙舌的人,到敢于只身向法老“寻衅闹事”的孤胆英雄;从一个牧羊人到率领以色列两百万人走出埃及的政治领袖;从在法老皇宫所行的神迹,到在红海大败法老军队,那是瞎编的神话故事吗?即使是西方最严肃的无神论历史学家今天都不敢如此说。因为之前不少“伟大”的无神论思想家,如伏尔泰、费尔巴哈、弗洛伊德“同志”,他们对基督教信仰和对《圣经》的很多断言被历史证明不仅是狂妄的,而且是错误的;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自取其辱的。

最著名的“错误”和“羞辱”就是伏尔泰。他曾“预言”:在他百年之后,基督教将会“寿终正寝”,彻底消失;《圣经》将只存在于博物馆内。但在他死后一百周年之际,“全球圣经协会”却买下了他的住宅,将其改造为大量印刷《圣经》並向全世界分发的工厂。

《创世记》是《出埃及记》的姐妹篇,它们之间的历史延续性是无懈可击的,它们所提到的地方和人物都是真实的、历史性的(地方今天大都能找到,人物则有举世无双的详尽且连续不断的家谱)。摩西“编不出”上帝的“神话”,是上帝“编出”了摩西,是上帝“编出”了以色列,也就是今天我们可以到中东去亲身体会其存在的“以色列”这个真实的国家和人们。上帝、摩西、以色列和《圣经》之间,不仅存在着深刻的属灵联系,同时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和逻辑关系。以“瞎编”的“神话”来形容,实在是有碍观瞻,只能忽悠那些对历史无知的人。

冯学荣还说:“信《圣经》的人读到这里,连杀我的心都有了”。

冯学荣大概没有读过《圣经》中上帝通过摩西颁布的著名的“十戒”,不知道“十戒”中最著名的一条法律就是“不可杀人”,而这是人信上帝的重要标志之一。信上帝就是遵从上帝的命令,就不会仅因他人的观点和意见而杀人(谋杀)。冯学荣应该知道,历史上充满了因为信仰《圣经》中的上帝而被不信的人大规模屠杀的详尽记载,从古罗马的斗兽场到当代的古拉格,多少人因为信仰而被终身监禁、遭非人迫害、以至于被迫害致死。

因为信仰《圣经》中的上帝而在古罗马斗兽场被屠杀的基督徒

冯学荣能举出一个与之相反的例子吗?仅仅因为说了如冯学荣所说的不信或质疑《圣经》的话而被监禁?被迫害?被杀害?

冯学荣还说:“有一点是肯定的:《圣经》错漏百出,不是一本可以信赖的书,你抽时间仔细读一读,琢磨一下,你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这与当今现实世界的“常识”和“事实”完全不符。在今天这个无神进化论教育已经风靡全球、科学已经日新月异的世界,人类仍有超过三分之一(二十四亿)的人“信赖”《圣经》是上帝的话语,相信《圣经》是一本可信赖的书,这个不争的事实本身就足以反驳冯学荣所谓“你抽时间仔细读一读,琢磨一下,你会得出同样的结论。”这二十四亿人得出了与冯学荣相反的结论,难道他们都没有“抽时间仔细读一读”?冯学荣究竟是凭什么样的“常识”和“逻辑”,才会得出如此大胆的结论呢?

即使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对基督徒不断打压的无神论国家,基督徒(相信上帝和圣经的真实性)不也在过去四十年,几乎从无到有,达到了今天的一亿人之多。难道国人在“改革开放”中,有机会获得更多的信息,却反而都变得越来越愚昧无知?

冯学荣大概没有意识到,在一个无神论的环境中说这样的话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跟说风凉话一样毫无意义,根本不需要动脑筋,更不需要有追求真理、说出真相的勇气。但是每一个相信《圣经》的人,则不仅需要“仔细读一读”《圣经》,而且还要读懂;不仅需要读懂,还必须相信;不仅相信,而且还可能要为自己的“相信”付出代价,包括利益损失、遭受监禁、甚至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的数量还在增加。不知道以冯学荣的“逻辑”和“常识”,该如何解释这样的“事实”?

如果我们真的仔细想一想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其实“无神论”才是一种缺乏“常识”的观念模式。不是吗?比如说,无神论宣扬:存在起源于不存在(不存在上帝的智慧、能力及第一推动);比如说,生命源于无生命(无生命的物质进化为生命);比如说,智慧出于无智慧(“愚蠢”的物质转化为有智慧的“精神”);比如说,秩序出于混乱(人类是从低级走向高级的进化产物),等等。

我很希望冯学荣能够好好实践自己所说的“不要因为你信了什么、崇拜了什么,你就停止了思考,你就反感别人挑它的刺,不要立场先行,不要被屁股决定你的脑袋,你深信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对的,近代史如此,宗教信仰也一样”,不要被自己不知道的“偏见”蒙蔽了心灵的眼睛,好好思考这些并不简单的“终极”问题。

因为说到底,“无神论”也是一种“宗教”,只不过是一种颠覆一切常识、一种最终“一无所获”的宗教而已。

如有兴趣,请进一步参阅我写的《上帝沉思录》博文系列。

奥巴马的“光环”与川普的“常识”

2017年1月

川普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六届总统,不仅是2016年美国政坛最富色彩的政治事件,也是世界政治舞台上最热门的话题。

本来,每四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似乎总是像钟摆似的在共和党和民主党之间来回轮换。过去八年是民主党的奥巴马,这次轮到共和党了,应该也没什么奇怪。

但这一次,全美国,甚至全世界,都为川普“炸开了锅”。

以CNN为代表的美国主流媒体在这一次大选中,抛弃了传统的“客观、中立和公正”的新闻报道原则,几乎成了文革中的“两报一刊”、民主党的“喉舌”和希拉里的“宣传工具”,明里暗里为丑闻不断的希拉里背书,将她塑造成“政治正确”的“旗手”,同时连篇累牍地抹黑、嘲讽和羞辱川普,给他戴上了各种大大小小的“帽子”:充满仇恨的“大嘴巴坏蛋”、“种族歧视分子”、“女性歧视分子”、贪得无厌、拒不交税的商人……川普成了“美国公敌”,成了当年文革中“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主席的美国翻版。

川普与其竞选对手希拉里的力量对比确实空前悬殊:当希拉里已经筹到2000万美元竞选捐款时,川普只筹到可怜的1万2千美元,连支付一个美国人最低工资都不够,好在他还掏得起自己的腰包。希拉里不仅是前第一夫人加上前国务卿,有着逆袭“女性优势”,更有现任总统奥巴马和民主党的全力撑腰,拥有几乎全世界所有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资源:联合国、欧盟、主流媒体、华尔街、常春藤、硅谷、好莱坞。与之相比,脾气和“吃相” 都很难看的川普却是一个“白人”,自动被扣上两顶帽子:“种族主义”和“歧视女性”;他还是一个“重商贪利”的“粗人”和“男人”,连共和党内的老大都不屑于支持他,川普真正“拥有”的是:一家老小祖孙三代、几幢可开会的“大楼”、一架私人飞机、一句“使美国再次强大”的口号、一个推特账号,以及中西部一群“可悲的”(希拉里语)、“没受过什么教育”的“乌合之众”。

然而,川普竟然赢了!这就好像大卫打败了哥利亚,初出茅庐的牧童竟然打败了武装到牙齿的巨人勇士,“乌合之众”大败“正规军”,“草民”们羞辱了“高谈阔论”的精英,不可能成了现实。
这让主流媒体大惊失色,跌碎了所有眼镜的镜片。他们好像从来不知道,还有一批与他们作对的“沉默大众”(silent majority)的存在。媒体被自己“政治正确”的偏向完全蒙住了眼睛。

即使川普当选总统后被《时代》周刊选为“年度风云人物”,“周刊”的编辑似乎仍不服气。他们给川普冠上了一顶“美利坚分裂国总统”的帽子,要出出这口恶气。其实这顶“帽子”根本戴不到川普头上。要戴,也只能戴到奥巴马头上,他才是现在这个国家的总统。川普才刚当选,尚未走马上任。至于他是否会成为“分裂国总统”,要等到四年或八年后才能见分晓。

那么,川普究竟为什么会赢呢?

除了美国民众厌恶希拉里政治上的虚伪、腐败及精英阶层所表现出来的傲慢之外,我觉得,美国民众投给川普的选票更是因为奥巴马执政以来出现的那种自以为义的光环、激进的“进步主义”政策对美国传统价值的破坏、以及“政治正确”的高调所引起的普遍愤怒。而川普那种不需要理由、不同你商量的“赤裸裸”的“常识”价值观和横扫一切怒涛般的激情,正是这些民众寻找和期待的力量,那是一种可以对“讲不清、话不明”、似是而非却“永远正确”的“政治正确”迎头一击的传统力量,那种可以阻止“进步主义”以“热水煮青蛙”的方式对美国进行“慢性自杀”的力量,使美国传统价值理念得以保存。这就是“使美国再次强大”口号得到“沉默多数”热烈响应的原因。

起初曾经反对川普总统提名的共和党众议院领袖朗恩·保罗在大选后曾说:“他(川普)可能看到了我们所没有看到的,他比我们更贴近美国人民的脉搏。”

不过八年前,奥巴马当选总统之际,全美国、以至全世界充满着一片欢腾景仰之气。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总统”,这给人以种族和解的新希望;奥巴马“美国梦”现实版即刻成为很多人的励志愿景;奥巴马重整经济、医保改革、清除腐败、整肃华尔街等多项承诺,悦耳动听;奥巴马的总统竞选破天荒地扩展到德国柏林,美国政治走向“全球化”,符合“世界潮流”;他作出了厌倦战争的人们想听的承诺:从中东撤军,与穆斯林和解,在全球寻求和平,停止对抗……

对那些从不相信“弥撒亚”的人来说,“奥巴马”竟成了他们的“弥赛亚”。欧洲的“精英”们为此急不可待,要为奥巴马“加冕”。就像他的民主党同道,高尔前任副总统,因拍了一部环球温室效应的电影获得了2007年诺贝尔和平奖(不是奥斯卡电影金像奖哦!)一样,奥巴马因为在德国和埃及发表了演讲,就在他上任不到九个月,在他还没来得及对世界和平作出任何实质性贡献的情况下,“一举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欧洲”的这种“莫名其妙主义”,不仅令世人目瞪口呆,甚至连奥巴马自己都觉得无功受禄的尴尬。这大概是诺奖史上最令人难堪的时刻。连当年的诺委主席在八年后的采访中都对此表示后悔。

如今,八年过去了,在作为美国总统可以为世界和平真正作出与诺贝尔和平奖相称的贡献的这八年中,奥巴马的“政绩”或“政治遗产”究竟有多少呢?

从世界范围来看,2011年以来,比本·拉登的“基地组织”更惊悚强悍的“伊斯兰国” 在奥巴马的眼皮底下成长发展起来,以空前残暴的野蛮行径横行肆虐,整个欧洲和中东地区至今笼罩在他们持续不断的黑色恐怖之中。奥巴马在竞选时,针对前任布什总统,承诺一个和平而不是流血的伊拉克。然而在他任期内,伊拉克不仅平民伤亡巨大,而且因“伊斯兰国”的兴起和入侵而重开战局,曾一度丧失了三分之一的领土,至今仍在攻占伊拉克的第二大城,古老的尼尼微省的摩索尔,试图恢复12年前布什总统任期所拥有的领土完整。埃及、利比亚和叙利亚等中东国家,曾受奥巴马演讲的“鼓舞”,发起了被《时代》周刊欢呼为“将永远改变世界”的“阿拉伯之春”(暗示奥巴马改变世界),最终却导致了这些国家持续战乱及“伊斯兰国”和“博科圣地”等伊斯兰教恐怖帝国的兴起。驻利比亚的美国大使在利比亚的本加西被伊斯兰教恐怖组织杀害,而奥巴马和希拉里却在隔岸观火,事发之后还为此编造了一连串谎言掩盖事实真相。俄罗斯乘机吞并了克里米亚。在叙利亚,奥巴马政府“调停”和签署了无数“停火协议”,却都尽如废纸;奥巴马曾“严正”警告阿萨德不能越过的“红线”被阿萨德任意践踏,而奥巴马却只是目瞪口呆,自说自话。奥巴马的装腔作势最终被叙俄看穿,于是竟被叙俄政府排除在叙利亚危机门外,成为国际笑柄。叙利亚四十万人死于战火,数百万人流离失所,引发二十一世纪最大的人道危机和欧洲移民狂潮,而在这样的危机中,奥巴马几乎完全被边缘化。在过去五年,奥巴马“亲自干预”的“叙利亚危机”中,死亡人数远远高于他上任前大力谴责的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总加起来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甚至比2003年发生在苏丹达尔富尔“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的死亡人数还要多。

而面对伊斯兰教极端恐怖主义的全面战争,奥巴马的“和平主义”对策就好象是贴贴伤筋膏,涂涂红药水,“义正词严”地发发声明而已。

在美国国内,在没有发生战争的情况下,美国国债在奥巴马任期内一破冲天,比前任布什总统任期内因发生911恐袭及两场海外战争时的国债还要翻一番,超过两万亿美元,唯有二战时期可与之相比;而被奥巴马称为他任期内最大政绩的“平价医保改革”,以一亿美金打造的官方登记网站常常“下网”不说,在计划经济的“统购统销”和中央集权的强制模式下,不买保险的人要受重罚,买保险的人看着保费飙涨,保险公司因利润大减纷纷退出,搞得民怨载道。最后奥巴马也只是悻悻地说:如果你们(川普和共和党掌控的国会)有更好的办法,我乐见其成(言外之意就是我放弃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本来,作为一个“黑白参半”的总统,“天降斯人”的最大政绩应该很自然的是促进种族和谐,但奥巴马作为总统对黑人违法犯罪行为令人震惊的偏袒及媒体“政治正确”的推波助澜,使原本已有较大改善的种族问题又出现了大规模的倒退现象,全美各地发生多起黑人暴乱、警民冲突事件,种族问题是过去二十年来最为严重的……

奥巴马任期内真正屈指可数的“政治遗产”最后大概只是一两个:一个是环境保护,针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巴黎协议”;二是同性婚姻合法,由他任命的两位“进步主义”女性大法官,改变了最高法院的平衡,以至于在2015年以5:4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裁决。这两项“政绩”体现了奥巴马“政治正确”的“进步主义”的核心价值。

环境保护对奥巴马来说并不是一项实际可操作的政策,而是犹如一个走向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因此他不是以鼓励技术开发、协调和协商各方利益以及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以立法形式达到长期环保的目标,而是像毛泽东发动大跃进那样志在必得,以强制性和一刀切的行政命令来推行,这使得他的环保“政绩”落入“运动”的窠臼。

他在第一任期内曾大力倡导“清洁能源”,以大量的联邦资金支持众多新的“清洁能源”公司。但是这些公司却在短短几年内,或因技术不成熟,或因投资成本效益不佳和市场原因纷纷倒闭。最著名的是硅谷的一家大型“清洁能源”开发公司“Solyndra”。2009年,在奥巴马成为总统的第二年,这家公司从奥巴马政府得到了5亿美元联邦政府的担保贷款。2010年奥巴马亲自到访这家公司,吹嘘这家公司是“清洁能源技术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的典范”。但是仅一年之后,这家公司却宣布破产倒闭,五亿美元的联邦贷款也随之付诸东流。十多家同样接受联邦政府资助的“清洁能源公司”,先后于2011年和2012年纷纷倒闭,几十亿美元的纳税人的钱就这样在奥巴马上台之后几年被迅速蒸发。

FILE – In this May 26, 2010 file photo, President Obama, center, is given a tour of Solyndra by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Ben Bierman, right, as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hris Gronet, left, walks along at Solyndra Inc. in Fremont, Calif. FBI spokesman Peter Lee says agents executed multiple search warrants on Thursday morning Sept. 8, 2011 at the company’s headquarters in Fremont as part of an investigation with the Department of Energy’s 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 (AP Photo/Paul Chinn, Pool, File)

为了实现他的环保“共产主义理想”,奥巴马不惜劳民伤财、好大喜功地发动“清洁能源”“大跃进”,即使为此削弱了美国经济,使美国进一步债台高筑也在所不惜。而“巴黎协议”就是他这一“理想”在全球的“凯歌高唱”。

在“同性婚姻”这一涉及人类文明和生存的重大问题上,奥巴马更是“政治正确”的“急先锋”。曾是奥巴马总统竞选高级顾问、总统府资政的阿克色尔洛德(David Axelrod)在他的自传《信仰者:我四十年的政治生涯》中说:“2008年,当奥巴马说他反对同性婚姻时,他是在误导整个国家”。他以亲身经历回顾了二十年来,奥巴马是如何为实现他“同性婚姻在美国合法化”的“远大理想”,在竞选州、联邦参议员和总统的过程中,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地“误导”选民,欺骗教会,隐瞒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真实看法。

1996年当奥巴马在竞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时的问卷调查中表示,他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但12年后,当他在竞选总统时,在瑞克·华伦牧师(Rick Warren)的马鞍峰教会演讲时,奥巴马却装模作样地说:“我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对我作为一个基督徒来说,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基督徒,这是一个神圣的结合,有上帝的旨意”。因此他赢得了不少基督徒的选票,华伦牧师还在他的就职典礼上为他祷告。

但两年之后的2010年,他开始告诉记者,他对同性婚姻的看法“一直在进化”。紧接着,他推翻了克林顿总统时期的“保护婚姻法案”;他又连续任命了两位赞成同性婚姻的女性自由派大法官。2015年,最高法院以一票之差,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化。奥巴马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阴谋”得逞了。
然而,奥巴马还没完。在2016年他总统任期的最后日子里,奥巴马指示美国司法部与教育部联合向美国各州的公立学校发布“指令”,要求学校的男女厕所必须向自己“选择”性别和跨性别、改性别的学生“开放”。也就是说,学生可以根据自定的“性别”,决定上女厕所还是男厕所。只要他“觉得”他是女的,他就可以上女厕所。这应该是一个对性幻想走火入魔的少年小混混的异想天开,但奥巴马却让它成为政府指令。奥巴马在这个问题上,决心在他下台之前就从“娃娃”开始,发动一场“破四旧、立四新”的“文化大革命”,管他身后洪水滔天。

人类似乎永远“有能力”在一瞬间就“退化”到索多玛、蛾摩拉被毁灭的时代。在科学研究和医疗技术已经发展到人类几乎可以医治百病、长命百岁的当代,人却无缘无故地自己发展“找死”方法。从生理角度来看,同性恋是死亡之恋,是自我毁灭、自我绝种的行为。奥巴马却将这种放纵变态的绝后行为理想化、理性化、人性化,甚至让对性还处于懵懂状态的孩子们去选择自己的性别,这无疑等于怂恿人类集体自杀。《圣经》中上帝对人罪性毫不留情的审判和警告永远是对的。同性恋所带来的艾滋病等疾病和泰国“人妖”与“变性人”的短命,其实还只是上帝温柔宽容的警告而已。人类永远有足够的能力毁灭自己。我们不需要原子弹,只需要一代“大无畏”的同性恋者,就会完成这一“使命”。原子弹的破坏力与奥巴马的“同性婚姻”和“性别自认”对人类的灭绝力相比,真正是小巫见大巫了。

一个开了一辈子糕饼店的老太太,因为自己信仰的缘故不愿意为一对同性恋者做结婚蛋糕,结果被告到法院,被罚巨款,使该糕饼店一夜之间倒闭,信仰自由竟然被剥夺了;一位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因为信仰的原因,根据州法,不为同性恋者登记婚姻,竟被关进了监狱,成了“良心犯”……当普通美国人每天看到这些新闻,他们会怎么想?

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民众的内心如此“愤怒”——被媒体称为“愤怒大众”的美国民众并非傻瓜。他们也许理论上讲不清楚,但是他们的内心很清楚,这些看不懂的“新玩意儿”与他们的传统信仰、他们熟知的“常识”离得很远,而且他们已经强烈地感受到,这些玩意儿如同伊斯兰的恐怖袭击一样,对美国人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都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而这批中西部和南部的“草根大众”,“恰好”大多都是白人,“恰好”他们大多是基督徒,这批人又“恰好”“占据”了大多数非法移民不愿去的美国大部分州,这些州“恰好”又是失去制造业的地区。一场“内战”似乎正在酝酿,这次不是“南方”向“北方”开战,而是“大陆块”向“海岸线”开战。冲突的双方:一方是要回归“传统的美国”,他们要的是一个基于家庭、基于社区、基于教会传统信仰、具有“常识”的国家;而另一方,则是要同性婚姻化,性别混乱化,舆论“正确”化,大麻娱乐化,一种类似“共产主义理想”的全球化和“进步”欧洲的世界大同。

而这时,正好来了一个大嘴巴、如疾风暴雨般的川普。

于是,川普每一次的竞选集会都有几万人参加,每一次都有几万美国普通民众,比看橄榄球的热情还高,拖儿带女、情绪激昂地支持川普,因为这是一场“战争”!

大选两个月前,川普以其贯有的骁悍风格,旋风般地来到葛底斯堡——林肯总统在内战期间发表著名演说的历史古址。川普在这里发表了他的“百日维新”演说,阐明他作为“总统”在第一个100天行将施行的“执政大纲”。

显然,这是川普代表美国普通大众的“内战宣言”。川普直接向奥巴马总统发出了挑战,对他过去八年的执政方向作出了全盘否定,并承诺将对他所制定的政策法规,推倒重来。
这就是川普获胜的“最高机密”,媒体却从不透露。

如果你不相信,请看数据。多数人一般只注意到川普的横空出世,赢得总统宝座,却没有注意到同样重要的联邦参众两院、州长和州议会的选举。事实上,共和党在川普当选总统的同时,在联邦参众两院、州议会参众两院和州长的竞选中,取得了更为重大的历史性胜利:共和党已经控制了美国98个州立参众两院中的67个,占68%,这在美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共和党同时拥有23个州的参众两院多数及州长职位,而民主党只拥有7个;共和党拥有31个州长职位,民主党仅18个;共和党的州议员人数是近100年来最多的;共和党在30个州同时控制着参众两院,是过去四十年来最多的。自从奥巴马当政后,民主党总共失去了将近1000个联邦和州议员的席位。民主党为了奥巴马的总统席位,已经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跌到了历史的最低谷。

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了美国民众对奥巴马所代表的激进“进步主义”的态度。

这说明,曾被希拉里嘲笑为“可怜”的那群支持川普的美国人,今天将感到十分自豪;而希拉里的支持者则似乎全都患上了“忧郁症”、幻想症和精神分裂症,成了真正“可悲”的一群人。

这说明,从1月21 日起,奥巴马的“光环”将消失,川普的“常识”将回归。

读书随笔(二):病毒风暴中灵魂的宁静——谈谈维克多·雨果的《九三年》

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所有来自中国大陆的文化人或所谓知识分子,凡读过雨果的小说《九三年》都会感到相当的困惑。困惑的原因并非雨果耍了什么花招使人读不懂他的作品,而是因为我们都已被教育成了法国大革命的接班人,我们的思想观念几乎完全被法国大革命所掀起的唯物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狂风巨浪所吞噬,以致我们对雨果在小说所描述的不符合我们荒诞的“政治标准”的历史事实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力:究竟雨果本人是支持还是反对法国大革命?究竟《九三年》是在谴责大革命、歌颂保皇派及其传统制度和价值,还是反过来,歌颂大革命、谴责保皇派?或者离开雨果本人而言,纯粹就《九三年》的历史性描述而言,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评判法国大革命?

《九三年》与《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齐名,是雨果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小说叙述了从1789年开始的法国大革命及其所导致的1793年的内战期间,率领大革命共和军的青年指挥官戈万、充满仇恨冷酷的大革命特派委员西穆尔丹(政委)、以及拥护国王领导农民叛军的朗德纳克侯爵之间个人、家族和信仰理念的生死较量,通过雨果自己对大革命的思考,向我们展示了人类良心在信仰传统与自我进步的较量与冲突中的沉沦和升华。

戈万是朗德纳克侯爵的侄子,这位年轻有为的前贵族充满着革命理想,是一位具有军事才略的革命家。他正率领大军平定他叔父朗德纳克侯爵在旺代地区发动的农民叛乱。在一场决定性的围剿战中,已经脱离险境的朗德纳克,为了拯救三位即将被火海吞嗜的幼小生命,奋不顾身,重入虎穴,救出了孩子们。年过八旬的他因此被共和军捕获,投入了大牢,第二天将被送上断头台。

戈万亲眼目睹了这位他正在倾全力消灭的大革命的头号敌人,竟然为了几个与他无关的幼小生命而舍身忘我,展现了他想像中的大革命为之奋斗的理想人性。在经历了极度痛苦的思想斗争之后,戈万从牢中放走了朗德纳克侯爵,也因此,他将自己送上了断头台。下达处死戈万司令官的正是那位大革命的象征、铁面无私、握有生杀大权的“政委”、也是戈万孩童时代的家庭教师西穆尔丹。而在戈万被砍头之后,西穆尔丹也开枪自尽了。小说在此嘎然而止。

就这样,小说中代表大革命的两位主人公——卓有才华的年轻军事领袖戈万最终自己享受了大革命的产物——断头台的铡刀;大革命最坚定的“特派员”西穆尔丹为自己的革命决定自杀;而最坚定反对大革命的八十老翁朗德纳克侯爵却像英雄般地走出牢狱,自由地活了下来,继续他的反抗,继续他的传统,继续他的荣誉历史。小说以这样的结局告终,是不是有些过于意味深长?是不是让那些热衷于大革命的人够喝一壶?足以使他们抓耳挠腮半天才能编出一套“假新闻”来为大革命包装,忽悠那些吃瓜群众?

如果加上雨果对罗伯斯庇尔、丹东马拉在孔雀街小酒馆的对话和心理描述,这些在戈万和西穆尔丹死亡前后不到一年也先后都被“自己人”砍头杀害的“大革命家”,他们的病态和神经质、他们恶意的狂傲与刻薄、他们彼此咒诅般的勾心斗角,在在都预示着大革命及其直接后代共产主义是该隐与来自地狱魔鬼的不二同盟。 《九三年》中所描述的法国大革命那些最著名的人物,会让所有熟悉之后共产历史的21世纪的人们立刻想起他们的孝子贤孙来:彼此暗中谋杀的斯大林、托洛茨基、布哈林;阳奉阴违明争暗斗彼此残杀的毛泽东、刘少奇和林彪。

与之相对立,小说以相当的篇幅描述了朗德纳克侯爵具有传统精神的贵族品性:沉着坚毅、视死如归,注重荣誉、持守原则,对穷人慷慨大度。侯爵朗德纳克最后不惜牺牲自己生命拯救孩子的行为,不能不令人想起主耶稣震憾人类历史的教导:“凡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如果再从世界走向的角度来思考《九三年》的话,我们就会看到:先于法国大革命的英国荣光革命和美国革命在精神上一脉相承,基本保持了英国传统的政治体制、公共法和基督教信仰传统,最终形成了当今自由世界阵营;而以摧毁一切现有传统体制的法国大革命,则在精神上催生了更具破坏力的共产主义阵营,在过去两个世纪以来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这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而这真正应验了圣经贯彻始终的断语:人犯罪之后,所行的都是恶,而在这个罪恶世界里,除了上帝的拯救,人是无法依靠自己的理性和理想拯救自己,走向光明美好的明天。从法国大革命开始的过去两百多年来史无前例的全球化大革命和共产主义理想运动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九三年》中有这样一幕:那三个后来被朗德纳克侯爵拯救的天真可爱的孩子,以玩耍的态度一页一页撕碎并最终彻底毁坏了价值连城的历史艺术瑰宝“巴多罗买(拿但业)伪福音书”。很显然,雨果认为,这几个破坏传统信仰的“暴徒”很无知,也很天真烂漫。但其实这也反映了雨果自己的天真。事实上,雨果是以这个隐喻来暗示一个历史性事件对法国法国大革命的直接影响,那就是发生在1752年由罗马天主教的皇室阴谋策划的对法国加尔文改革宗的胡格诺派信徒惨无人道的宗教大屠杀。这场惨绝人寰的反宗教改革的暴行,是在梵蒂冈的天特会议之后发生的,是罗马天主教策划开始长达一个世纪对新教改革发动战争的序幕。雨果通过这三个无知的小孩对罗马天主教暴行的批判是显而易见的,虽然他的批判十分隐晦暧昧。无论如何,在巴多罗买大屠杀两百年之后发生的法国大革命对整个法国皇室和天主教体系毁灭性的屠杀,也可以看作是对法国的天主教皇室当年对胡格诺派杀戮的一种历史性审判。

雨果对大革命的批判在小说中溢于言表,对传统信仰和社会秩序遭受大革命无尽涤荡的反思、痛惜和感慨力透纸背。国内文学界对雨果的作品歪曲的评述当然是出于其党文化的政治需要,而西方的左派也是法国大革命和共产主义的孝子贤孙,他们在学术界、媒体和学校教育中有意无意地淡化甚至掩盖法国大革命血腥残暴、颠覆传统体制和基督教信仰所导致的人间灾难这一恐怖的历史事实。

《九三年》对我们今天的信仰、思想和政治现实有着振聋发聩的启迪作用。它至少最终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简单问题,也是一个历史性的挑战:与英国的荣光革命和美国的独立革命保守了基督教信仰的历史性影响相比较,法国大革命除了高喊从基督教信仰窃取而来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除了发明将大革命虚幻的敌人法国国王和大革命自己的领袖代表罗伯斯比尔的头颅砍掉的、象征恐怖统治的断头台之外,究竟为人类历史带来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读书随笔(一):病毒风暴中灵魂的宁静——书中的人生与上帝的拯救

武汉病毒的悄然蔓延,使得昨天还觉得光鲜亮丽、岁月静好的人类,忽然面临着古老瘟疫毁灭性的灾难,猝死成了日常新闻,隔离封城成了日常工作……

在这患难临到之际,我翻开了书中之书——《圣经》:

“到那日,人必将为拜而造的金偶像、银偶像抛给田鼠和蝙蝠……”(以赛亚书2:20)

蝙蝠?!

“他们的面色证明自己的不正;他们诉说自己的罪恶并不隐瞒,好像索多玛一样。他们有祸了!因为作恶自害。”(以赛亚书3:9)
……

书,尤其是那些经典之作,往往能够通过历史告诉我们当下的境况,《圣经》是其中当之无愧的“之最”。而那些具有预言性的“经典”之作的灵感也往往来自于《圣经》的启示。

我曾经是一条“嗜书如命”的“书虫”。

我十岁开始“死磕”长篇小说,那是1968年,文革第三年,另一个被隔离的时代。我读的书大多是同学们从他们自己家里被封的“地窖”和“墙洞”中“偷”出来的。

我上的小学班级原本是为上海市黄浦区干部子女特设的“特殊班”,我这个年纪只有两个班级,这在人口高度密集的黄浦区极为罕见。因为黄浦区是市政府所在地,我的同学大都是市、区领导干部的孩子。正因为这个原因,同学家中多少都有点藏书。

同学们从家中“偷来”借给我的“毒草”往往封面残缺,书的纸张破烂发黄,有几本还有发霉的味道。照理这些都是当时要被丢到火里烧掉的“毒草”, 我却“嗜毒”若狂。

我常常以一天一本的速度“吸毒”。每本“来路不明”的书都是同学们冒着“生命危险”从家里偷出来的,有些不能“过夜”,父母知道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只能在白天争分夺秒。

文革初期与武汉病毒的扩散和隔离的情景很相像,人们每天都惶恐不安,父母在单位忽然就会被“隔离审查”,而孩子们则被丢在学校和家中,每家也都处于彼此警戒和隔离状态,生怕被他人视为走资派、保皇派,被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思想“病毒”所“传染”。

而我却在这一隔离状态中“翻山越岭”,享受着精神和心灵的翱翔,从革命战争小说到古典文言小说,从唐诗宋词到英美政治、历史、文学;从饥不择食什么书都读,到最后决定只读经典名著。我发现,书中原来存在着一个比现实更广阔、更真实的宇宙,一个拥有更活泼的生命和更丰富思想的世界。

我甚至一度梦想着:如果我能在监狱度过余生,那该多好啊!只要有书读就行,因为我知道,这一辈子也读不完全世界所有的书。

今天,由于病毒传染而被迫隔离的人们,他们会趁此“良机”读书吗?他们会趁此独处的“天时”去享受触及灵魂的“经典”名著所蕴藏的丰富的属灵宝藏吗?

当我女儿十五、六岁时要我推荐她读什么书时,我推荐了英国作家狄更斯上下册的《大卫·科波菲尔》。

她读了,竟然很喜欢。

然后她要我继续推荐。于是我又推荐了法国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她竟然爱不释手。

于是,我开了一个长长的书单……

不久,老二成了学霸,在学校中所向无敌。

对小儿子我如法炮制,却败走麦城。儿子软硬不吃,整天抱着篮球不甩你,一心想做布莱恩·科比,对我的读书建议嗤之以鼻。这还不算数,他一直津津有味地读几百本日本侦探故事连环画小人书“Case Closed”,直到进大学之前才不好意思地滴视砍铁牛了(discontinued)。害得我这个美国心理学硕士专业、在加拿大从事治疗自闭症的“专家”,差一点自己患上了自闭症。

但是因为儿子遇到突如其来的人生考验,在他的大脑动了手术之后,基督教信仰开始催逼他寻问并思考关于人生的意义和目的、灵魂和死亡、上帝和拯救等问题,二十岁的他忽然要求我推荐他应该读点什么书。

这让我惊喜万分。这不就是上帝的恩典吗?祂可以叫死人复活,不仅叫人得生命,而且得更丰盛的生命。

于是我索性直接推荐儿子读法国神学家约翰·加尔文的巨著《基督教要义》。说巨著一点都不夸张,《基督教要义》不仅是划时代的神学巨著,而且是上中下三卷本。

儿子却读得津津有味,因为他对《圣经》很熟。他读完后啧啧不已,成了神学上坚定的加尔文主义者。

他还要我推荐。于是我就来文学重磅——我的拿手好戏:陀思妥耶夫斯基,米尔顿,班扬,马丁·路德,爱德华兹,托尔斯泰,雨果,狄更斯,丘吉尔……

后来,儿子问我要不要读读美国作品。我推荐了《白鲸》。

他读完《白鲸》后要约我专门和他一起讨论“读后感”,而那时正好武汉病毒爆发……

于是,趁着病毒肆虐期间,我自己主动“隔离”,复习起四十年前读过的书。我仿佛又回到了1968年自我隔离疯狂读书的年代……

我不仅读了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也顺便读了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九三年》,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夜》,以及泰戈尔的《沉船》。前三本书是重读。

雨果的《九三年》穿越时空,见证了法国大革命在“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下发明的断头台,原来就是其孙子——共产主义的恐怖摇篮;而梅尔维尔的《白鲸》则向今天的我们启示:亚哈船长追逐大白鲸的“远大理想”,类似法国大革命以及之后的共产主义,以抓捕最伟大的鲸鱼为口号,以欺骗、绑架、复仇和杀戮为手段,最终不惜以自我毁灭为最终目的的人定胜天(海)的自杀行为。

而这一认知,是在我彻底摈弃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之后重读《九三年》,在《圣经》的光照下对人类历史真相重新反思的结果。

…… ……

婚礼——生命的庆典

没想到的是,杨韵庐和马克的婚礼竟然是在牛棚马厩和农庄草场举行!畔伯顿(Pemberton),一个离加拿大最负盛名的滑雪胜地威斯勒镇半个小时车程、一个镶嵌在北部重山叠峦的小小村落,成了马克和韵庐隆重婚礼的神圣殿堂。

2017年7月26日,我们全家以及从上海来的亲朋好友一行12人,从列治文启程,分乘两辆面包车,沿着温哥华北部依山傍海、盘旋于陡崖峭壁的“海天高速公路”,经过两个小时的车程,来到威斯勒镇,下榻于傍山而建的费尔蒙酒店,准备参加第二天的婚礼。

无疑,这是一次国际性盛会。来自中国上海的叔叔婶婶、舅舅舅妈,美国的姑姑姑父全家,来自美国、英国、南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马克家的亲朋好友都前来庆贺。

到威斯勒的第二天一大早,参加婚礼的人,乘坐大巴士来到了畔伯顿,这座隐匿于威斯勒山脉中静谧的小镇。草场,高山,白云,蓝天 ……

随着巴士渐渐前行,一座红白相间的房屋映入眼帘……

这是一栋牛棚或马厩,伫立于草场之边,静谧于天地之间,在拔地而起的群山之间,躺卧着广袤的草场,牛群在远处懒散倘佯……

婚礼在这里举行?众人发出了惊讶之声:哦,这就是婚礼的殿堂!

牛棚,马厩!

婚礼前几天,两亲家先在温哥华凯科特斯俱乐部饭店午餐相聚。我们透过饭店巨大的玻璃屏墙,观赏着温哥华北部优美如画的海湾风景线。

我似乎一生都与饭店有缘。虽然名义上是在市政府工作了十年,但我二十几岁那十年,我的办公地点始终是在锦江、扬州、衡山等上海著名宾馆饭店内。即使在留学期间,我也是在假日旅馆打工。韵庐似乎“女承父业”。六年前,她踏进凯科特斯俱乐部饭店,这家加拿大最有名的社交连锁饭店,从门口领位开始,一路迁升。五年后,她以自己的努力和才干,火箭似地成了这家连锁店旗舰店的总经理。这在注重传统的饭店宾馆业,也真可谓奇迹!

韵庐和叔叔在凯科特斯饭店门前

饭桌间,来自中国上海的新娘父母——我和秋玲,与来自南非的现居多伦多的新郎父母——盖瑞和布兰德,虽然天各一方,又属不同种族——中国人与犹太人,但我们一经交谈,却发现有不少共同语言,几乎如久别重逢。

我们都是在90年代初先后离开我们所生长的故土。我和秋玲于1991年离开中国。盖瑞全家1992年离开南非约翰内斯堡,移民加拿大。盖瑞决定移民是由于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制度,曼德拉上台之后,黑人对白人的暴力袭击加剧,导致白人的治安状况急剧恶化。当时才7岁的马克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不得不开始学习射击、佩枪,以保护自身和全家的安全。

有一天,盖瑞突然向全家宣布,过一个礼拜,离开南非,全家移民加拿大。每个人都惊呆了,以为他疯了,或是在开玩笑,因为在这个当时非洲的超级大国,盖瑞有着庞大的生意、巨大的庄园、美满的家庭、舒适的生活。

但是一个礼拜之后,他们全家离开了南非。盖瑞告诉我,如果他们不走,他感觉到总有一天他们会被黑人杀了。

我当时已在美国,曾怀着极大的兴趣关注南非废除种族隔离政策之后的形势发展。虽然我能感受到种族冲突的加剧,因为这正是作为“少数民族”的白人起初在南非设立种族隔离制度的原因。但是媒体并没有对此予以应有的报道,更没有相应的具有历史深度的追踪。盖瑞使我对此历史的兴趣死灰复燃。

令我惊讶的是,盖瑞1983年还曾来过北京。那是中国国门刚刚打开不久,北京涉外宾馆需要大量正宗进口牛肉。因为牛肉进口价格昂贵,饭店的上级决定引进肉牛,自己饲养,以降低外汇成本。盖瑞到北京就是来落实这宗业务的。

当盖瑞的牛群运到了北京(河北),盖瑞却发现养牛场没有装上栏栅。他向中国官员提出了这个问题。没想到官员们对他打马虎眼:“嘿嘿,没关系。牛让它们随便走好了,跑不了的。”

“不行!牛会走失的,”盖瑞叫了起来,“肉牛是需要圈起来的。”

官员们仍然互相扯皮,不把盖瑞当一回事。

盖瑞急了,要求面见“主管领导”。肉牛不是耕牛,它们“没有头脑”,会到处乱跑,走失了,你们担当得起吗?那时外汇极为拮据,这算是一项“重点投资”,事关重大。为此,盖瑞得以闹到一位“将军”那里。

司令听了盖瑞“将会损失上百万美金”的“威胁”之后,也被镇住了。于是,他一声令下,北京军区几百辆军车、几千名解放军战士开了过来,硬是在荒无人烟的牧牛场上,一夜之间,筑起了围拦。

当盖瑞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他闪烁着神秘得目光,显然对他曾“调动”千军万马一事感到十分过瘾。

而这事竟然与我还有点“牵连”。1982 -1985年,我在上海市政府工作,除了负责接待安排中央和各省市的领导之外,还兼职负责上海“十大宾馆”的食品卫生。这个挂名闲差除了让我与各宾馆经理过从甚密、有吃有喝、享受上海最佳菜肴之余,也使我参与了不少饭店管理层食品卫生方面的决定。当时上海涉外宾馆管理在中国算是最先进的,因此北京国际饭店特地授权上海锦江集团对其进行全面管理,也因此,我间接参与了盖瑞所讲的进口肉牛的决策过程。

当我告诉盖瑞我的这一背景之后,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不停地摇晃着头颅,频频与我干杯。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三十多年前,一个二十多岁的犹太商人,一个二十多岁的中国共产党的政府官员,毫不相干的两人,因为“牛”,产生了某种“牵连”。

三十多年后,我们的孩子,我的老大,女儿韵庐;盖瑞的老三,儿子马克,绕过半个地球,在温哥华相遇。今天,就要在那个牛棚,在那个围着“栏栅”的广袤的牧牛场上,他们将要举行婚礼。

真是不可思议!

婚礼以简约庄重的婚约签字仪式开始,就在这个牛棚马厩的处所。签约之前,犹太拉比请父母为新郎新娘祷告。我和秋玲按手在韵庐身上,为她祷告,求以色列的神赐福这个新家和他们的后代,使他们的一生都在上帝的应许和保守之中。

看着马克和韵庐在他们婚姻的契约上签名,我感慨万分。韵庐三岁从上海来到美国,先到堪萨斯,后到加州,十二岁到温哥华,几乎每两年就要搬一次家;马克七岁从南非的约翰内斯堡到多伦多,十八岁到温哥华读大学。他们在英吉利海湾相遇,谈了四年的恋爱。

两年前,马克正装革履来到家中,征求我们的同意,向韵庐正式求婚。这个古老的犹太传统,在今天这个一切都飞速变化的世代,让我感到有些震撼。虽然我母亲的宁波人传统很讲规矩,但犹太人这种对婚姻坚定不移的认真和执着于细节的精神,还是令人叹为观止。这绝对要追溯到摩西律法。

在这个表面繁荣进步的时代,在温哥华这个北美自由城市,单身、同居、不婚、同性婚姻,渐渐成了社会进步的新贵,在那里招摇张扬,风头出尽;而一男一女的传统婚姻,却成了保守落后的象征,似乎是低眉俯颦、自惭形秽的小丫头。

马克和韵庐的婚礼对我们而言本身就是一个祝福!婚姻不是政府发的证书,而是新郎新娘在上帝面前彼此所立的契约。他们的婚礼是对这个悖逆荒谬的世代一个宣告,甚至是一个宣战:上帝所定生命的秩序,不容篡改!

韵庐在婚前就对我们说:“结婚后,我要像妈妈一样,做一个家庭妇女,在家生三个小宝宝,两个女的,一个男的。”因为我们家和马克家一样,两个女孩,一个男孩;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区别是,韵庐是家中的大姐姐,马克是家里的小弟弟。

对做父母的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比女儿这样的言语更美的音乐吗?尤其是在当今这个性别不分、婚姻和家庭沦丧的悖逆时代,这不啻奏起一首强有力的生命交响曲!

湛蓝的天空,怒放的白云,晴空之下,空旷的草原,约翰·帕赫贝尔优雅动人的《D大调卡农》音乐声渐渐响起,新娘身着洁白飘逸的婚礼服,在草坪上款款移步。她深情地、一左一右挽起我和秋玲的手,亲吻我们,之后,一步一步,走向作为婚姻殿堂的传统的以色列帐亭。

凯文(弟弟)扶着婚礼帐亭的支杆,馨遐(妹妹)身着粉红色裙衫在伴娘之列,这个婚礼帐亭,不乏皇家的庄重,颇有殿堂的神圣。这让我想起了以色列人当年在摩西带领下出埃及时在旷野支搭的会幕 ……

新郎新娘彼此交换戒指之后,新娘拖着长裙绕新郎走了七圈。新郎随后一脚踩破一个准备好的装着玻璃杯的包裹,大家一声呐喊,于是,婚礼仪式结束了。

……我静静观注,猜测仪式背后的意义。新娘绕新郎七圈大概是表明新娘将永远伴随丈夫。那么,新郎踩碎玻璃杯意味着什么呢?

婚礼仪式结束后的欢庆,令中国来的客人惊喜万分:哈,原来婚礼可以如此自由奔放,一气呵成啊,百闻不如一见啊!

这是犹太舞曲的节奏,充满着欢快的激情,急切的鼓声像波浪般推进,从喜庆直推到狂欢的地步。新郎新娘从与众人一起牵着手、围起圈子来翩翩起舞…… 接着,众人抓着白布的边将新郎新娘抛向空中…… 到最后,新娘新郎竟先后爬上了六人抬着的长凳,在空中做起摇摆不定的平衡木来,惊险刺激,又尽兴欢畅,将婚礼推向了高潮 ……

在晚餐致辞中,我提到了我的外婆,她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上海、在她的家中收留过一家犹太人。这一往事显然使在场参加马克婚礼的亲朋好友们十分震憾,一些老人甚至激动得流出了泪水。餐后,几乎所有新郎的亲戚和朋友都带着惊喜和敬意一一与我握手言谈,表达他们的由衷之情,这让我感受到犹太民族充满感恩的伟大情愫。

婚礼上最令我印象深刻也令我欣慰的是,新郎在致辞中说了这样的话:“四十年后,当我们回顾往事的时候,我想我也会像我父母今天那样,我和Lucy仍然相亲相爱!”

在婚礼进行过程中,秋玲曾用力捏了一下我搀着她的手,说:“女儿的婚礼比我们好噢?”

“你是不是想要再结一次婚?”

秋玲紧紧抓住我的手,说:“好的呀!”脸上笑得像湛蓝的天空那怒放的白云。

。。。。。。

附记:踏碎的玻璃杯象征着耶路撒冷的圣殿被毁,也预示着婚姻的意义是在夫妻的心中重建向上帝献祭的圣殿。

外婆的“天路历程”

2016年9月7日11点40分

“我今天中午11点40分向主祷告,说:我的主、我的神,我首先要赞美你,你是伟大的神,世上的事都由你掌管的,我们生活吃穿、病痛,一切事你管我们。我现在要求告你,因我的外孙杨凯文(时年19岁,面临大脑手术)将要进手术台,求主安慰他不要惧怕,还有振风和秋玲,不要太紧张,因我也不能去,求主保护他们。是奉主基督耶稣名求,阿们。

2016年9月7日12点

主啊,我第二次向你祷告,在中午12点钟,我心里难受、落泪,所以又要向主讲话祷告,说:主啊!又要求告你,我们 凯文已经进了手术室,医生在治疗中,不知情况怎样,我心里着急,没有办法,只好向你祷告,我们凯文好像是一颗小树苗,是需要修剪加肥。主啊,求主你自己亲手修剪加肥。我是无用的,只有靠主,信靠主,凯文是你的产业,他在成长和学习的时间,以后由主差遣,他要做主的工作,多传主的福音,谢谢主,阿们。”

2016年9月7日下午1点

“我第三次向主祷告,下午1点钟。我要想吃午饭时向主祷告,平常吃饭有杨振风、龚秋玲祷告,今天我独自吃饭祷告:我们天上的父啊,我的神啊,我要吃饭向你感谢,今天我一直想念神,要和你讲话,因我思念凯文他在手术台上,不知可以出来吗?所以只有向你祷告,讲讲心里的事,求主平安带领凯文出手术台。谢谢主耶稣,我心里想的一切事,都交在主的手中,我就觉得有平安,再次谢谢主,我祷告是奉基督耶稣的名,阿们。

2016年9月7日下午2点

我第四次向神祷告时,在下午2点钟,我实在想念凯文,我的眼泪一直流不停,所以又在呼叫主耶稣,救我们凯文脱离危险,赶快救他出来!主啊!我实在难受,向你祷告,正在祷告时,秋玲干妈打电话来,我们二人就相互安慰,就结束祷告,阿们。”

当凯文躺在手术室的时刻,外婆在家中为外孙作了这样的祷告。

外婆将她的祷告“诉诸文字”,我们因此得以一窥她的心声。从文字中可以看出,外婆是“半个文盲”,她所受的全部“教育”不过是“不上台面”的三个月的“文化扫盲班”。然而她祷告中所发出的心声表明,她心里一点都不“盲”。 

我岳母是在2007年与外孙女、我的二女儿馨遐(Cynthia,当年13岁)一起受洗的。受洗后她对馨遐说:“外婆在主里的年龄和你一样大,但是外婆文化不高,你读书这么好,所以外婆要向你学习,跟着耶稣快快奔跑天路。” 

随着祖孙三代都受洗了,我们开始在家中成立了一个“联合国”读经班:外婆的上海话,妈妈的普通话,孩子们的外国话,圣经中“神的话”,交叉进行,“同声传译”。靠着神的怜悯,几年来,外婆学会了一点点“外国话”,孩子们学会了多一点点“中国话”,最后大家都学到了不少“神的话”。 

外婆开始时因为自己没识几个字,一人读经有困难,大家一起读又跟不上,只能干着急。我当时突发奇想,提议她抄写圣经。一面抄写,一面识字,这样就能反复阅读,在抄写的“实践”中学习“文化”,同时也学习神的话。 

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岳母竟欣然同意,而且十分欢喜快乐,“奔跑天路”大有能力。到目前为止,她已将圣经66卷书整整抄写了四遍!那可是三百多万的文字功夫啊!着实令人惊讶。(到2022年八月为止,岳母在此文写就六年之后,又将整本圣经抄写了三遍,总共七遍,现在进入第八遍。)

我称我岳母为“文士”。

“文士”是以色列最有“学问”的人。他们一生奉献于抄写《圣经》。以色列民族以智慧著称于世,这个“小小”的民族以不可思议的“神迹”为人类贡献了无数人类最优秀的思想家、科学家和金融企业家,获得了比例惊人的诺贝尔奖。而这一切其实“只不过”源于他们“拥有”一本《圣经》,以色列民族因此被全世界称为“《圣经》民族”——(people of the Book)。按照奥古斯丁的说法,以色列民族,是“上帝的图书保管员”。他们保管的这本《圣经》,就是历世历代的文士抄写传承而保存下来的,这些文士就是《圣经》“学者”。

而我岳母还真有《圣经》“学者”的风范:她不仅抄写《圣经》,而且在家查经时总是积极发言,无论人家能不能听懂,她总是操着上海浦东“本地话”与人分享自己阅读《圣经》的体会;她每次听道都认真做笔记;她一直在背诵《圣经》章节;她常常与秋玲和我探讨信仰问题……

看到妈妈如此追求属灵的事,秋玲就从书架上取下了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叫妈妈去读。

秋玲对她自己的做法十分自豪,我却对她的“大胆”建议有些担心:妈妈可从未读过什么“书”啊,你秋玲一上来就叫妈妈读这本“古怪”的“世界文学名著”,会不会打击妈妈高昂的“学习积极性”啊?她可能根本就读不懂。

说这本书“古怪”,是因为我与《天路历程》“渊源很深”,曾经“栽过跟斗”。我至今印象深刻,当年在中国的时候,在我阅读的“世界名著”中,这大概是唯一一本因为我没读懂而半途而废的书。我当时极为纳闷:绝大多数的外国名著,即使有些很艰深,但基本上也只有我喜欢或不喜欢,理解多和少的问题,却没有像这本薄薄的“小书“那样,文字虽然极为简明,一路读来,却理不出什么头绪,不知道究竟在讲什么,甚至到了不忍卒读的地步。

我内心一方面感到十分愧疚:是不是我的智商有问题啊?怎么连“世界名著”都读不懂呢?另一方面,又觉得有些“愤愤不平”:什么意思嘛,如此“简单粗糙”的文字,如此“莫名其妙”的比喻,怎么可以被称为“世界文学名著”呢?

信主之后,我再次“重温”这本世界名著。这一次,我的心灵却像是在远方发现了来自故乡的亲人那样,一下子扑上前去,紧紧地“拥抱着”书中每一段“简单粗糙”的文字,每一个“莫名其妙”的比喻,他们是如此“亲切”,亲切得好像它们就是我自己信仰经历的真实写照。

原来,我当年看不懂,不是因为文字,也不是因为智商,而是因为信仰。那时我还没有听到福音,也没有《圣经》,对“天路”一无所知,对其“历程”当然更是不知所云。

使徒保罗似乎早就知道我的这个问题,他在《哥林多前书》中就说过:“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语言,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语言,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3-14)

文学专业的我读不懂的书,只有三个月“扫盲”水平的岳母却一读就懂:“噢,这本书好像是写我们基督徒一生的吗?”虽然她並不一定能马上说出这本书的书名。

确实,“除了神的灵,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1),只有属神的人才能看透属神的事。 

我岳母一生文盲,晚年神却让她直接上了“级别最高”的“真道博士班”,直接“研读”圣经,免去了我们这些因“世上小学”的骄傲而常常会有的庸人自扰。

岳母像我一样也是共产党员,信主并不容易。在1994、95年我和秋玲信主之后,我们向她传福音。特别是秋玲,每次打电话,或是回上海,都劝妈妈信主。但是她一直不信。直到2007年来加拿大探亲时,她主动要求受洗。

我岳母信主后常说,她信主主要是因为女婿信,她才信,因为女婿信得比较“清楚明白”。言外之意似乎是,女儿信得有些“糊里糊涂”,有些“不清不楚”。

这使我这个女婿感到有些受宠若惊。秋玲辛苦撒种,我却坐享其成。或者,是不是我们曾经都是共产党员?都“最讲认真”?虽然教育程度不高,但妈妈的领悟力极高,对信仰可一点都不马马虎虎。

无论如何我们都知道,这是神的恩典。圣经早就告诉我们: “‘那人撒种,这人收割’这话可见是真的”(约4:37)。“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诗126 : 5)。

馨遐和凯文今年暑假期间前往非洲和亚洲宣教,全家为此一起祷告。外婆在祷告时说:“看到孩子们愿意被主差派到地极传福音,就象上前线为主去打仗一样,心里很高兴,要感谢主。自己年纪大了,跑不动了,只能在后方,借着祷告和奉献,支援他们在前线为主勇敢争战!”

其实外婆自己就是传福音的勇士。前年她回上海六个月,三个月生病住在医院里。她却将后方当作了前线,天天向同房的病人、护士、护工、甚至医生传福音。很多人听到了福音,连她的医生都信了。对此她深有体会地说:医生好像容易信主,大概因为他们了解人体构造的奇妙,就比较容易理解上帝创造的奇妙。

我岳母生于浦东,长于浦东,是土生土长的“原住民”上海人——上海“本地人”。一般来说,上海本地人很少离开本乡本土。但是我岳母的一生就好象《圣经》所说的,最后成了一个奔跑“天路历程”的“客旅”。她腿脚不灵,却跨越太平洋,走遍半个地球,而且“生养众多”,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导致一个新生命的诞生。

1958年,她20岁时,第一次一个人长途跋涉,坐火车从上海到福建泉州,“千里寻夫”。当时我岳父正处于激烈的台海“金门炮战”中。那次“远游”的结果是,秋玲出生了。

1993年,我和秋玲在美国堪萨斯州读书,我们邀请妈妈来美国探亲。这是她第一次出国,第一次坐飞机,她国语不讲,英语不会,只会说上海话,出了上海大概就没人能听懂。但她却“胆大妄为”,一个人从上海飞到旧金山,出关后再转机到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然后再转机到堪萨斯州的维奇他市,绕半个地球,转半个美国,折腾了将近24个小时。当她最后大摇大摆地走出堪萨斯州威奇他机场时,我觉得我岳母勇敢得就象过五关斩六将的关云长,甚至比他还厉害,关公知道怎么在国外“转机”吗?尽管我岳母对自己究竟到过哪些地方至今仍没什么很明确的头绪。

这一次妈妈与我们住了几个月,结果呢?秋玲怀上了老二馨遐。

1995年,我们再次邀请妈妈和爸爸一起到美国探亲,这次是在加州。爸爸住了一年回去了,妈妈和我们多住了一年。结果在那一年中,秋玲又怀孕了,那是老三,儿子杨凯文。

2007年,妈妈来加拿大探亲,这一次妈妈决志要受洗。于是她到了“迦南美地”,迎来了自己属灵的新生命,她在主里“重生”了。

2012年底,她来加拿大定居。不久,她最要好的上海许阿姨和钱阿姨先后受洗,成为神的儿女。这是我岳母以生命影响生命传福音的果子。

我岳母的一生就是这样一个从地上走向天上的生命历程。

使徒保罗当年曾对拥有属世智慧的希腊人说:“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将生命气息和万物赐给万人。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 要借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24-31)

从上海浦东农村到美国加拿大,从文盲到“文士”,从共产党员到基督徒的岳母,在回顾自己的一生时认识到,原来,我们在地上所拥有的这个生命,是为了要获得来自天上“更丰盛的生命”,那就是“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赐给我们的永恒生命——是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新生命!如果我们没有得到这“更丰盛的生命”,我们在地上的生命和所有的一切就都只会是短暂的、虚空的、没有意义的。而只有当神拣选的恩典不可阻挡地临到我们,我们的属灵新生命藉着基督重生,圣灵又继续日日更新我们的心怀意念,使我们以敬畏的心渴慕并寻求与我们有关系的主,我们就与上帝永恒的国度紧紧相连了。

这正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每一个“天国子民”、每一个神的儿女的“天路历程”!